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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2027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集中采购)(变更)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2027年

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集中采购)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5-XN315-FW1446-01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2027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集中采购)已由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批准,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招标项目名称: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6-2027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集中采购)

2.2 项目概况: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业务所辖范围的川东北气矿、川西北气矿、川中油气矿、蜀南气矿、四川页岩气、天然气净化总厂、长宁公司、重庆气矿、重庆页岩气等单位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主要分布于四川省、重庆市等。气田水是指包括油气田开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地层水、压裂返排液、集输管道清管通球等生产作业废水及其它作业废水,气田水拉运是指将气田水通过车辆拉运至指定地点的过程(含装卸)。本次招标不包含压裂返排液拉运至处理厂处理后达标外排部分(拉运处置一体化)的拉运工作量。

结合既有招标和合同履约情况,预估2026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量600万方,2027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量595万方。项目数量以及金额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承诺最低工作量,结算时按实际委托项目结算。

项目估算金额: 96000 万元(含税)

2.3 标段划分:两个标段【除特别注明外,所有条款均适用于两个标段。】

招标范围:

标段一:四川页岩气公司、长宁公司、重庆页岩气公司、蜀南气矿、重庆气矿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预估2026年拉运量508万方、2027年拉运量495万方,标段总金额66000万元。

标段二:川中油气矿、川西北气矿、重庆天然气净化总厂、川东北气矿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预估2026年拉运量92万方、2027年拉运量100万方,标段总金额30000万元。

2.4 本次招标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招标控制价

序号

名称

单位

控制单价(元,不含税)

备注

1

非含硫气田水拉运(含装卸)费

元/m³.km

0.82

气田水拉运单面运距不足20公里的按照20公里结算,20公里及以上的据实结算。

2

值班费

装载能力≤20m3的罐车

元/台班

307.67

值班值守是指因生产需要,需安排车辆在招标人指定地点值守待令的情况。值班车辆值守时间按台班进行签认。其中:不足4小时的不结算台班,4小时(含)至8小时(不含)按半个台班结算,达到8小时按一个台班结算,超出8小时的部分以此类推。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拉运的情况,不计算台班。

装载能力˃20m3的罐车

356.75

 

报价方式:控制价基础上整体下浮。

投标报价以在控制价基础上下浮以百分比的方式进行报价,下浮百分比最多保留一位小数【例如:整体下浮1.1%、1%、1.0%均符合要求;整体下浮1.11%、1.10%、1.112%均不符合要求】,且下浮比例必须大于0,否则投标将会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包含相应的各项取费,为全费用单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

投标人报价需充分考虑招标期限内市场变化因素,服务期限内价格不作调整。

2.5 服务地点: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南油气田分公司业务所辖范围四川省、重庆市等。

2.6 服务期限: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或本次招标项目预估金额用结为止。《西南油气田分公司2024-2025年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集中采购)招标》未到期拉运合同继续按合同约定执行,合同到期后须运用本次集中采购结果。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服务质量考核(季度考核表见附件四),考核得分大于等于85分为合格,低于85分为不合格。若中标人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均不合格,则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且取消中标人资格,中标人不得追究招标人任何责任。

2.7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第五章

2.8 定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综合得分对各投标人进行排名,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得分高者排名优先;价格得分相同的,技术得分高者排名优先,若价格得分和技术得分均相同的,依照商务、服务及其他评价内容的分项得分优先次序类推。

授标原则:根据评审办法进行打分,按得分高低顺序进行排名。兼投不兼中【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先标段一、后标段二”的顺序评标,若投标人同时投标两个标段,且为标段一的拟中标人,评标委员会将不再推荐其为标段二的中标候选人】。

标段一: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10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9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8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在3-9家时,推荐N-1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

标段二: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大于等于8家,推荐综合评分排名前7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6名为中标人;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N在3-7家时,推荐N-1名为中标候选人,确定前N-2名为中标人。

若通过初步评审的有效投标人数量小于3家,由评标委员会进行竞争性判定,若经评标委员会判定具有竞争性,则推荐剩余所有有效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为中标人;若经评标委员会判定不具有竞争性,本次招标失败。

标段一若中标人数量M小于4家,标段二中标人数量M小于3家时,招标人将对剩余未分配工作量进行补充招标,分配原则见表1。在补充招标,本次招标的中标人参加补充招标的将被否决,

例如:若标段一本次中标人数量M=3时,第1名分配34%、第2名分配30%、第3名分配20%。剩余16%工作量,招标人另行补充招标,分配原则另行约定。

若中标人的人员、设备情况不满足招标人工作量需求,招标人可启动补充招标。

表1:工作量分配原则

一、标段一分配原则

中标人名次

中标家数

8家

7家

6家

5家

4家

3家

2家

1家

1

27%

28%

29%

31%

34%

34%

34%

34%

2

23%

24%

25%

27%

30%

30%

30%

 

3

13%

14%

15%

17%

20%

20%

 

 

4

11%

12%

13%

14%

16%

 

 

 

5

8%

9%

10%

11%

 

 

 

 

6

7%

7%

8%

 

 

 

 

 

7

6%

6%

 

 

 

 

 

 

8

5%

 

 

 

 

 

 

 

合计(%)

100%

100%

100%

100%

100%

84%

64%

34%

二、标段二分配原则

中标人名次
中标家数

6家

5家

4家

3家

2家

1家

1

34%

35%

38%

43%

43%

43%

2

19%

21%

24%

30%

30%

 

3

17%

19%

22%

27%

 

 

4

12%

14%

16%

 

 

 

5

10%

11%

 

 

 

 

6

8%

 

 

 

 

 

合计(%)

100%

100%

100%

100%

73%

43%

 

 

由于勘探开发存在不确定性,招标人不做工作量承诺。在合同履约期间,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按照过程考核结果排名从高到低的顺序,结合生产需求及中标人的人员、设备情况,就过程工作量进行合理调整分配。对于连续两个季度考核均不合格的中标人,将停止其后续工作量分配。

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如所有投标人均不符合推荐条件的,则本次招标无效。

发出中标通知书前,招标人有权对所有中标候选人进行现场考察,考察投标文件各项内容是否属实,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若中标候选人的实际情况与投标文件内容不一致或弄虚作假,能明确判定其不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则取消中标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相关情况报西南油气田招标管理部门,由管理部门进行处理;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该投标人的法律责任。

2.9 投标人存在待认定失信行为的处理要求:若投标人在中国石油物资有限公司西南分公司组织实施的其他招标项目中发生失信行为且当前处于待认定处理期间,应当在投标文件中履行告知义务。对于正式认定处理的失信行为导致暂停投标资格情形的,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人资格。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分包。不允许代理商投标。

*3.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包含但不限于普通货运),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扫描件。

*4人员资格和要求:

服务团队至少包含1名项目负责人、1名现场负责人、1名总调度人员、1名资料员(上述人员必须为投标人正式员工,服务团队中所有人员均不可兼任)。

项目负责人1名,主要负责本项目的服务团队管理,以及统筹管理、总体协调等工作。

现场负责人1名,主要负责现场运输车辆及驾驶人员管理,气田水拉运现场协调,影响气田水拉运服务的突发情况处理等工作。

总调度人员1名,主要负责及时下发、安排和调度气田水拉运任务,保障招标人下达的气田水拉运任务得到及时有效落实。

资料员1名,主要负责气田水拉运服务的日常数据统计、报表统计、结算资料收集汇总审核,配合提供招标人要求的各项气田水拉运服务资料。

投标人须提供与上述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的复印件和投标截止日前连续3个月投标人为其购买的社保证明(社保缴费证明是指,由社保部门出具的主要人员在该投标人单位最近3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招标文件开始下载时间的当月或上一个月起算,往前推3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注:投标人须承诺拟派项目负责人、现场负责人、调度人员、资料员在服务期间原则上不允许更换,确需更换须提前5日书面报招标人审查同意,人员资格要求不变。投标人须承诺为本项目服务期间配置的所有管理、技术人员年龄不超过法定退休年龄。

*5.机具设备要求:

标段一:投标人需配备拉运车辆不少于50台。

标段二:投标人需配备拉运车辆不少于15台。

拉运车辆必须是重型罐式货车或重型罐式自卸半挂车等符合国家标准的原装专用罐式运输车辆【若采用“半挂车”履约,“1辆半挂牵引车+1辆半挂罐车”计为1辆半挂车。“牵引车和罐车”数量不一致的,则以数量较少的“牵引车或罐车”为计算数量。】,禁止使用报废、擅自改装、拼装、检测不合格以及其他不符合国家规定的车辆提供服务。拉运车辆须车况良好且安装北斗卫星定位监控终端。

拉运车辆可自有、可租赁。车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车辆行驶证(正证和副证)、车辆强制险保单、商业险保单扫描件、罐式专用车辆的罐体检测合格证或者检测报告、北斗终端安装证明、入网证明等证明资料;租赁车辆另须提供租赁合同扫描件。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执行拉运服务的车辆须与投标车辆一致,若确需变更须履行审批手续。

*6.业绩要求:

2023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日止,已完成不少于 1 个气田水拉运服务项目(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须同时提供以下业绩证明材料:

①合同文本,须反映服务内容和服务期限。

②发票等业绩合同结算资料,结算材料应与合同匹配,且反映出项目名称、服务期限、服务内容、服务质量、结算金额等。

*7.财务要求: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需提供经审计的财务证明资料:投标人需提供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等组成审计报告的内容;若为事业单位投标,提供相关财务证明资料。若投标人成立时间晚于2025年1月1日的,提供成立以来财务状况表。

*8.信誉要求

*8.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

*8.2投标人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合同履约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被中国石油集团公司或招标人纳入“黑名单”或限制投标;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在招标人服务地点范围内受到行政处罚、私自违法违规排放拉运介质、违规改装罐体等。

*8.3投标人在开标当日不得存在以下情形:

(1)投标人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zxgk.court.gov.cn/shixin/)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开标当日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8.4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8.5根据《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三商”黑名单管理办法》,投标人被列为黑名单内的“三商”的。对于正在参与投标、谈判或其他竞争性方式采购的,应认定其不具有相关资格;已经完成定商活动的,不予发放中标或成交通知书;已经发出中标或成交通知书的,不再继续签订合同。

以上8.1-8.2条款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书面承诺,若无书面承诺或有书面承诺但经查实有相关情形的,投标将被否决,且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8.3条约定要求以开标当日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招标专业机构协助评标委员会将通过“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和资质、资格强制要求的政府发证机关官方网站方式核查投标人信誉及所提供的证书、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核查投标人有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异常、有无违法违规记录等情形。

*9.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承诺按《西南油气田分公司非含硫气田水拉运服务招标技术方案》提供服务。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根据所中标段总运力需求和中标人数量情况,按招标人需求配备足够的各型运输车辆。

投标人须承诺中标后配备的驾驶人员数量至少为本项目实际运营车辆数量的1.1倍(进位取整)。驾驶人员需持有有效的B2及以上(B2/A1/A2)驾驶证,驾驶人员应取得营运从业资格证5年及以上,55岁及以下。

投标人须承诺自行配置与招标人装水点管线接口相匹配的快装接头。须承诺按招标人管理需求,安装旨在提高计量准确性、拉运安全性等的必要装置。

投标人须承诺所有投标拉运车辆车况良好,建立车辆卫星定位监控系统,承运车辆须安装北斗卫星监控终端,并处于正常状态,同时须无偿给招标人开放卫星定位监控系统的数据接口并配合与招标人指定管理系统联网。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工作任务通知后,在30分钟内必须确认并响应。

投标人须承诺,负责拉运过程的安全和环保管理,并承担相应的安全和环保风险,发生安全、环境污染事故或受到政府监管部门处罚的,因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地方政府相关管理规定引发各类纠纷、行政处罚、经济罚款等,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责任。

投标人须按附件五提供相关统计表,并在*中,通过本项目“价格部分附件”(价格文件)模块单独上传可编辑Excel电子表格

以上“*”号条款,如不满足,其投标将被否决。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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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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