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 采购范围及要求:兖矿新疆煤化工有限公司配备了一套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该平台集成了人员定位系统、双重预防机制、智能巡检管理、特殊作业票证、智能视频监控以及综合报警管理等多项功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强化问题隐患溯源 压实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法定职责的意见》,能化公司《关于规范下井(下现场)填报风险隐患管理的通知》,结合当前智能化综合管控平台的应用情况,为加强公司领导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下现场巡查签到管理,实施综合管控平台扩容服务。服务范围:在综合管控平台扩容新增人脸识别签到自动记录功能,实现“身份核验-签字记录-数据管理-决策支持”的全流程信息化、数字化管理。(详见技术规格书)。
1.2 工期/服务期:合同签订后,接到招标方通知后 30 个自然日内完成综合管控平台扩容服务工作。
1.3 结算期限及比例:投标方完成服务后,经双方验收合格后,中标方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 6%,招标方在收到发票挂账后 60 个工作日内支付发票总额的 90%,剩余合同金额的 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为完成项目 12 个月后,质保期无质量问题,中标方到招标方相关科室办理质保金解除证明,招标方财务科收到证明后返还质保金(无息),60 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付清,如有扣款事项,在质保金中相应扣除,扣款不足部分中标方应在 5 日内足额补齐同时质保金不再退还。
1.4 付款方式:银行承兑、商业承兑、山能财司承兑汇票、电汇,以支付承兑汇票为主,如果需要现汇支付,中标人根据实际结算金额的 4%(年化)利率和 6 个月承兑的期限进行付款折让。
1.5 报价要求:含税总价应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送,不同时报送的,视为报价无效。
1.6 最高限价:17 万元。
涉及使用甲方水电、住宿等须收费,相关计量工具须由甲方确认。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地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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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