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废竞价寻源公告
闲废寻源公告编号:XHXYGG202511140009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发布竞价的单位:雪花啤酒(济南)有限公司
竞价项目编号:XHCGXY202511140007
竞价项目名称:2026年度济南工厂废塑料销售项目
物资说明: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看货要求:看货时间:11月20日前现场看货;联系人:王云瑞18366164669
二、竞价人资格要求
1. 资格审查要求:(一)利用、处置单位: 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和能力均应满足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3.提供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4.利用单位、处置单位工艺流程、上一年度利用产量或处置量、利用单位执行产品质量标准情况。 (二)收集单位: 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批复文件,排污许可证(如有); 3.提供与其合作的下游公司(直至最终利用或处置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投标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天内提供”)。 (三)非利用、处置单位: 1.提供投标方和其合作的利用单位营业执照; 2.提供与其合作的利用单位之间的有效协议或合同(若投标方暂不能提供有效协议或合同的,可提供书面承诺“确认成交后5天内提供”); 3.提供与其合作的利用单位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评批复及环境竣工验收(环评批复中的利用方式、技术工艺均满足竞价项目要求,且通过环境竣工验收); 4.提供与其合作利用单位的排污许可证/排污许可登记表。 (四)运输单位: 1.提供最新营业执照; 2.提供道路运输许可证; 3.提供运输路径、运输方式;运输过程污染防治措施说明,包括但不限于:车辆密封防渗漏、防遗撒、防雨、防扬尘等措施、运输车辆执行排放标准。工厂所在地方监管部门有更严格要求的,遵照地方监管要求执行。 (五)利用单位和非利用单位不得有未清缴或未执行完毕的环保类行政处罚(提供清缴或执行完毕证明材料); (六)参与人须书面承诺: 1.按照我方要求签订工业固体废物利用承诺书(我方与利用单位签订); 2.若跨省利用的,须承诺协助工厂完成跨省备案、审批手续等义务,若因承销商提供材料问题导致无法完成跨省备案、批准手续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3.合同中最终利用单位、利用工艺、技术能力、运输方式、运输路径、污染防治要求等与投标文件保持一致,若成交后变更利用单位或利用方式工艺等,则取消成交人资格,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4.承销商需承诺实际出厂数量与运输、最终利用数量一致,利用方式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约定一致,并将运输、利用情况按合同约定方式和期限告知工厂,若实际利用方式、数量、去向和最终利用单位与合同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5.承销商处置利用过程应符合环境保护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污染防治要求,因承销商未按新固废法要求进行处置导致工厂面临相应环保处罚的,承销商应全额支付相应罚款金额,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承销商责任。 (七)报名材料通过*电子招标平台对应公告内报名链接递交; (八)承销商必须自备运输车辆等工具,遇冬季雾霾等空气质量较差时,自备车辆排放标准须符合工厂当地环保部门要求,并且能指派专人现场负责管理; (九)处理时须有合法途径,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造成物资的二次污染; (十)有意向参与报价的单位可到工厂现场查看,工厂采购部负责对报名者的相关疑问进行解释; (十一)涉及一般固体废物跨省转移,跨省转移单位必须是利用单位,收集单位不得做跨省转移。 (十二)报名单位不得有未清缴或未执行完毕的环保类行政处罚(提供清缴或执行完毕证明材料)。 (十三)销售公告以后续*平台生成的公告为准; (十四)其他要求:上年度招采项目中资质审核通过的响应方,若报名参与下年度同品类物资的项目,重点审核资格方面,资质文件信息若没有发生变化,以前期提供为准,仅需承诺完全符合对应项目的资质文件要求,可不重复提交及评审。
三、竞价报名及注意事项
竞价文件在*采购交易平台(https://www.szecp.com.cn,简称:*平台)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竞价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平台查看和下载竞价文件。
报名方式:在报名截止时间前,通过*平台报名。
注意事项:(1) 竞价人点击“我要报名”登录系统参与后,在“费用管理-保证金交纳”,选择并下载保证金转账通知书。详细操作可在平台“帮助中心”查看操作手册,或联系在线客服。
(2) 竞价人应按照本公告及竞价文件要求在报名截止时间前足额交纳竞价保证金,逾期将无法通过资格审查以及参与竞价。
(3) 竞价保证金付款账号户名应与竞价人(公司)名称一致,否则将被视为无效保证金。
(4) 竞价人成交后拒不履约的,竞价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5) 每个项目都有唯一的保证金账号,交纳前请仔细核对保证金收款账号避免转错。
保证金金额:16100元 |
四、竞价规则
报价次序:并行
竞价规则:所有排名不允许报相同价格
延时时长:15分钟
公开规则:隐藏身份公开报价
单价加价幅度:20元
五、竞价要求
报名截止时间: 2025-11-21 10: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竞价开始时间: 2025-11-25 14: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七、项目明细
行号 |
物品/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补充说明 |
1 |
废捆扎带(混色) |
200 |
元/吨 |
外仓废捆扎带预计产出量:30吨,外仓距离工厂20km以内 |
2 |
废塑膜(含废缠绕膜、废热收缩膜、废内外包装膜等塑膜类) |
95 |
元/吨 |
外仓废塑膜(含废缠绕膜、废热收缩膜、废内外包装膜等塑膜类)预计产出量:8吨,外仓距离工厂20km以内 |
3 |
废编织袋(含废盐袋、废片碱袋、废洗瓶剂袋、废硅藻土袋等杂袋) |
9 |
元/吨 |
无 |
4 |
废蓝桶(含标胶桶、润滑剂桶等桶类) |
16 |
元/吨 |
无 |
5 |
废塑料(含废尼龙、废塑料链板、废塑料桌椅、废滤芯等塑料制品) |
3 |
元/吨 |
无 |
八、项目说明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九、服务费交纳
本项目向成交人收取服务费,回收商收到预成交通知书和服务费交款通知书10日内,向平台运营方(*招标有限公司)支付服务费,经确认无误后由处置方发送成交通知书。
平台运营方在收到服务费后向成交人开具服务费发票。
收费标准:按成交价1%向回收商收取(金额四舍五入,精确到分)。
退款说明:成交通知书发布后,平台提供相关服务已完成,成交人已交纳服务费不予退还。
十、其它事项
1.本公告在*平台上公开发布。
2.本项目竞价通过*平台线上进行,竞价人需注册*平台,通过平台进行响应文件的递交或报价,具体操作步骤可查阅*平台首页帮助中心的操作手册,也可以联系*客服。
3.答疑澄清、通知等文件一经在*平台发布,视为已发放给相应竞价人(发放时间即为发出时间),请随时关注*平台发布的相关信息,并及时查阅和处理。
4.交易细则请登录进行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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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