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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HDTDZ030/22-QT-089

一、招标条件

华电置业有限公司相关项目 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项目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置业有限公司,项目资金为业主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雄安新区启动区总部片区。

2.2 项目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67879.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36.5万平方米。其中地上总建筑面积约22.7万平方米,地下总建筑面积约13.8万平方米。项目采取分期开发模式,一期工程建设范围:32#和33#地块红线内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31#和34#地块(配建绿地);31#地块范围内地下部分通往轨道交通枢纽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29#地块南侧红线的地下连通道;32#地块至33#地块的地下连通道。建筑面积约25.73万平方米,地上15.83万平方米,地下9.9万平方米,暂定2025年12月开工,2028年12月完工;二期工程建设范围29#地块红线内所有地上及地下建(构)筑物。建筑面积约10.77万平方米,地上6.86万平方米,地下3.91万平方米,暂定2030开工,2033年完工。实际开工、完工时间以发包人通知为准。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备案及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其中,一期工程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至一期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二期工程履约期限:自二期工程开始之日起至二期所有检测项目完成之日止,具体开始时间以采购人指示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具体为:

(1)性能检测-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CHDTDZ030/22-QT-08901):根据现行规范标准、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本项目所有需要检验、试验的项目进行检测并出具相应的检测报告,以满足工程竣工验收和施工过程质量管控的需要,包括但不限于原材料复试、施工试验、土石方工程检测、物理力学指标检测、土护降施工阶段检测、设计试桩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构配件和设备检测、管道工程检测、结构实体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室内环境检测、主体结构现场检测(除基坑监测和建(构)筑物沉降及变形观测)、人防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建筑门窗检测、装饰装修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小市政工程检测、园林景观工程检测、见证取样检测、水质检测(含QV检测)、消防验收评定及消防检测、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燃气热力工程检测(含无损检测)、泛光照明检测、电气检测、阻尼器(墙)、减隔震支座(支撑)检测等本项目所有的各项检测、实验,配合招标人每月开展质量抽检工作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所要求的其它检测服务等一切需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必检项目,以及为保证工程质量的其它检测服务等。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性能检测-华电雄安总部基地项目建设工程质量检验检测服务】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2)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3)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检测范围包括:见证取样检测、建筑工程(使用功能)见证取样检测、主体结构工程检测、钢结构工程检测、地基基础工程检测、建筑门窗检测、建筑节能检测、室内环境检测、建筑幕墙工程检测、建筑智能化系统工程检测)或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综合资质证书或专项资质证书(建筑材料及构配件、主体结构及装饰装修、钢结构、地基基础、建筑节能、建筑幕墙、市政工程材料、道路工程、桥梁及地下工程)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9.投标人应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颁发的有效的计量认证证书(CMA)(CMA认证范围应涵盖项目所有检测内容)。(备注:如因地区政策原因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中无法体现上述检测范围中业务内容,则须在计量认证证书(CMA)中体现相关检测内容)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0.投标人应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雷电防护装置检测甲级资质并提供证书原件扫描件。

11.投标人须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https://shhxf.119.gov.cn)”备案,服务类型应包含“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检测”,并提供在社会消防技术服务信息系统备案信息相关页面截图。

12.投标人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总建筑面积不少于10万㎡或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公共建筑工程(该公共建筑指商业建筑、办公建筑、科教文卫建筑中的一项或多项)质量检测合同业绩。所有业绩均应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包括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检测范围及检测内容页、项目规模页(能反映被检测建筑的建筑面积或检测合同金额)、服务期限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

13.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

(1)联合体(含牵头人)成员不超过3家。

(2)联合体牵头人应具有独立承接见证取样的检测能力并承担本项目的见证取样检测工作。

(3)联合体应根据本项目的实际情况,充分考虑联合体各成员的检测能力,合理进行内部职责分工,并明确联合体成员各自承担的检测内容及检测范围,检测内容不得重复。

14.(4)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①联合体各成员资质证书业务内容须涵盖其承担的检测内容。②联合体各方资质组合应完全覆盖本项目所有资质要求,任一资质缺口均导致联合体投标无效。③联合体牵头人应满足业绩要求。④项目负责人须为联合体牵头人的单位员工并满足项目负责人要求。(5)联合体应递交联合体协议书,且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否则相关投标件均无效。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5-11-13 16:502025-11-21 1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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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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