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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外委项目招标公告

海南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外委项目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海南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外委项目(招标项目名称)已审批,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业主单位为海南核电有限公司(如有),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代理机构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招标人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编号CNSC-XJD-25-03575

2.2招标项目名称海南核电危险废物回收处理服务外委项目

2.3招标项目概况/

2.4招标范围(包含标段划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020修订)及《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等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回收处理海南核电产生的危险废物,危废代码详见附件。

2.5 项目地点

海南核电有限公司

2.6 服务期限

自合同生效起3年

2.7质量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技术规格书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格要求:(技术规格书中资格要求与招标公告不一致的,以招标公告为准)

(1)资质要求:

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需覆盖本次委托的全部危废代码,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

(2)财务要求:/(3)业绩要求:/(4)信誉要求:/(5)人员要求:/(6)其他要求:/

3.2本次招标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应满足本公告3.1规定的要求,且联合体各方应分别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若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需取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由联合体各方共同覆盖本次委托的全部危废代码(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应需覆盖其承担的主要工作。2)获取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获取;递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联合体牵头人的名义递交(对联合体各方具有约束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售价

本项目共1个标段,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平台标段1名称):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发售时间

北京时间:2025年11月11日—2025年11月17日17:00

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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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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