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谈判公告
1 采购条件
本项目为中电建中南院75米水深海上自升式勘测试验平台,项目业主为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电建中南(海南)海洋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采用公开谈判的方式对本项目中南院520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二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交通船舶运输服务进行择优选定供应商。
2 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南院520辽宁华电丹东东港二期100万千瓦海上风电项目交通船舶运输服务。
(2)项目概况: 船名:中南院520、船舶类型:自升式海上支持平台、船旗国:中国、船籍港:海口、船级:CCS、呼号:BPMS4、IMO号:9994967。
2.2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的服务范围为:
负责海上作业风场交通船舶支持服务的指挥和调度,相关手续办理,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人员与货物交通、货物及快递存储运输、码头吊机租赁、货物装卸、平台加水、安全行驶等内容,并完成与委托事项相关的其它工作。
1)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交通船舶必须有与经营海上运输业务相适应的船舶,投入运营的船舶符合海上交通安全技术标准,并有具备从业资格的高级船员,并且具备近海航行资质。若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交通船舶无法满足采购人的运维需求,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立即更换,并对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需进行赔偿。
2)交通船舶联络:指定专人与采购人联络,负责包括但不限于:接受交通船舶任务、提供相关材料、对帐及付款、随时解决各类问题等。
3 服务时间、地点
3.1 服务时间:具体服务日期、数量根据买方通知(提前3天)确定。
3.2 服务地点:“123.616094E,39.2420708N”丹东辖区港内水域(具体服务地点根据买方通知为准)。
4 响应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采购要求报价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组建、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响应人应提供符合海事及有关标准要求的近海航行资质交通船舶。
3、响应人近3年(2022年-至今,合同签订为准)内应具有2个及以上船舶提供服务的业绩。
4、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2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4.3 响应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报价的情形。
4.4 本次采购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响应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5 响应人近三年未被列入电建集团及中南院的禁入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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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