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350901]JH[GK]2025004
项目名称:宁德市第十六中学(专门学校)教官服务劳务外包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392,000.00元
采购包1(教官服务劳务外包):
采购包预算金额:3,39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 3,392,000.00元
投标保证金: 33,9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品目号 | 品目编码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允许进口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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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C99000000-其他服务 | 教官服务劳务 | 1(项) | 否 | 宁德市第十六中学(专门学校)是一所针对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提供专门教育和专门矫治教育的市属公办学校。学校位于古田县泮洋乡,校园占地面积约25亩,现有建筑面积约3323平方米,一期建设规模为4个班,可容纳100名学生学习、生活。学校致力于通过教育挽救、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辅以必要的惩戒与矫治措施,实现挽救感化目标,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并帮助违法犯罪未成年人正常回归社会。按考核办法验收。详见招标文件要求 | 3,392,000.00 | 租赁和商务服务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一年一签,合同期满,在年度预算有保障且经采购人对中标人的年度考评合格的前提下,可续签下一年度合同。本项目服务期最长不超过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投标人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合格有效的《保安服务许可证》,须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2)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节能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于本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