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富工四街西地块项目售楼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劳务工程分包招标公告招标编号:TJF2-LW-2025-01-FGSJ
1.招标条件
鉴于招标人已与沈阳富工四街西地块项目工程的建设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并就售楼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劳务分包取得了建设单位的同意,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售楼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劳务分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及规模:工程建设地点位于沈阳市铁西区。沈阳富工四街西地块项目工程施工,建筑面积共计37508.76m,其中地上建筑面积24955.9m,地下建筑面积12552.86m²,包含1#~6#住宅楼、DX1#地下车库及人防、S1#S2#商业及配套工程,外配套项目包含:基坑降水工程(含基坑降水与市政管线的定线、接驳、道路恢复及手续办理)、弱电系统、消防系统等。
2.2工程建设地点:沈阳市铁西区
2.3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本工程红线内售楼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劳务工程。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所发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界面划分:主体结构部分钢筋、模板、混凝土,二次结构砌筑、钢筋、模板、混凝土,粗装修地面、屋面以及外墙抹灰等,以上内容均由红线内售楼处主体结构、二次结构及初装修单位施工;1个标段。
2.4分包方式: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2.5工程质量(创优)目标:须达到甲方与业主签订的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质量标准的要求、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确保达到“合格”标准。
2.6计划工期:暂定计划工期:30日历天(实际开工日期以甲方书面通知为准。以上工期控制时间按照日历天计算,且包含国家法定节假日、中高考、农忙及恶劣天气影响等因素。若甲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对以上节点重新调整的,以甲方调整意见为准。)
2.7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具有施工劳务不分等级资质,且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资质等级证书过期的需附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企业资质连续的延续通知(延期时间不能间断);近三年完成过1项主体劳务或二次结构劳务的施工业绩(以合同内的竣工日期或竣工验收的日期为准),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且由中铁建工在工程项目综合管理系统完成劳务分包准入,与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无纠纷及诉讼,不在中国中铁及中铁建工《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不在《中铁建工集团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限投名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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