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靖边县2025年闫家湾项目区已由靖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以靖政审批招发【2025】67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法人为靖边县无定河流城治理服务中心,项目代建机构为/, 招标人为靖边县无定河流域治理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靖边县 ;
2.2 工程规模:项目区涉及中山涧镇中山涧村和王渠则镇王渠则村、长渠沟村、西桥界村等2个乡镇4个行政村。实施坡改梯6250亩(其中:在5°-10°坡耕地上新修土坎梯田 4504.00亩,在10°-15°坡耕地上新修土坎梯田1746.00亩);配套建设田间道路(砖槎路面)1.86km,生产道路(素土路面)19.72km,道路绿化1.14km,植物护坎189.04km,标志牌2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3 项目投资总额:10876900元;
2.4 计划工期:210 日历天 ;
2.5 标段划分: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靖边县2025年闫家湾项目区;标段编号:E6108003536cxeig9pnn001;标段类型: 施工 ;
2.6 招标范围: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靖边县2025年闫家湾项目区:项目区涉及中山涧镇中山涧村和王渠则镇王渠则村、长渠沟村、西桥界村等2个乡镇4个行政村。实施坡改梯6250亩(其中:在5°-10°坡耕地上新修土坎梯田 4504.00亩,在10°-15°坡耕地上新修土坎梯田1746.00亩);配套建设田间道路(砖槎路面)1.86km,生产道路(素土路面)19.72km,道路绿化1.14km,植物护坎189.04km,标志牌2座(具体以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
2.7 其他:/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靖边县2025年闫家湾项目区: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 以上 资 质 ,/ 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 施工 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执业资格,具备有效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 标段名称: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靖边县2025年闫家湾项目区: 本次招标 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联合体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企业赋码后的2024年财务审计报告(提供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损益表)等资料复印件,提供的财务审计报告需在注册会计师行业统一监管平台(http://acc.mof.gov.cn/)可查询并提供网页截图。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公司开户行出具的银行资信证明。)
3.5信誉要求: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的基本信息须在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官网可查询(http://124.115.170.181/slscxy/index.aspx)。存在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具备投标资格((1)-(3)提供承诺书,(4)-(5)提供网站查询截图)。
(1)被责令停业的;
(2)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3)受到有关行政执法部门处罚被取消投标资格的(黑名单);
(4)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严重失信主体名单、不得在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有行贿犯罪记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
(5)投标人和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负责人在"中国执行信息网" 网站(http://zxgk.court.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需提供完整企业信用信息报告(信用中国网站)。
4.公告发布时间
公告发布开始时间为2025年08月14日 12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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