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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低碳转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标段二)集电、送出工程及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7标劳务分包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中国电建西北院水电公司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低碳转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标段二)集电、送出工程及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7标劳务分包公开谈判采购公告

(采购编号:XBSD-JHGF-SC-[2025]-007)

1.采购条件

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低碳转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标段二)已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华能(精河)新能源有限责任公司,资金已落实。本次采购人为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目前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该项目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低碳转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标段二)项目集电、送出工程及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7标劳务分包进行公开谈判采购,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谈判采购文件参与本项目谈判采购。

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采购条件。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地区

2.2标段概况

本项目施工地点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精河县大河沿子镇,项目场址中心地理点坐标为东经82°08"50.1521",北纬 44°29"04.1060"。本工程计划开工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竣工日期为2026年05月01日,总工期为275日历天,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本次招标内容主要为:35kV集电线路工程、220kV送出工程及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

2.3 工程工期要求

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8月30日,具体以发包人或监理正式下达的开工令为准。

计划完工日期:2025年11月25日。

工期:开工后具体以监理下发的工程各个节点的详细进度计划为准 。

2.4 质量要求

分部分项合格率100%,应达到《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2021版)、《光伏发电工程验收规范》(2012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等有关国家、电力行业标准要求,达到电力行业优良标准。整体施工质量要满足或不低于《华能新疆公司新能源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施工工艺手册》标准。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华能新疆公司南疆分公司精河产业园区低碳转型100万千瓦光伏项目施工和设备打捆采购工程(标段二)集电、送出工程及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7标劳务分包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35kV集电线路建安工程、220kV送出线路建安工程、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具体如下:

1)35kV集电线路建安工程具体如下:

集电线路建安工程:集电线路工程(直埋电缆沟、电缆井施工及配件采购);高压电缆敷设、电缆附件制作安装、架空线路(杆塔组立、标志牌、导地线架设、施工道路、跨越、钻越架设、附件安装、调试等)、电缆保护管(含过路钢管)、电缆分接箱、电缆标示桩、电缆防火、阵列区通信等工程;

2)220kV送出线路建安工程具体如下:线路复测及分坑、自立塔组立、导线架设、OPGW架设、金具及附件制作安装、标志牌施工、接地工程、基础工程;护坡、挡土墙、挡水墙及排洪沟砌筑等工程;

3)对侧220kV汇集站间隔扩建工程:设备基础工程、电气一次设备安装、电气二次设备安装、设备构(支)架安装(钢管支架、构架基础)、基础防腐;室外工程:巡视小路、场区碎石铺装。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

其他(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负责水土保持及环境保护设施施工及配合验收,配合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验收、环境保护监测与验收;2)施工及试运行所必须的安全设施、器具、标牌等投入;3)施工临时用地征用、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绿化、弃土弃渣处理,一年质保期内的修复维护工作(包工包料);4)施工准备、安全文明施工措施等、成品保护、与移交期间检验与取证、验收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包含不限于此。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资格、施工劳务资质不分等级。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近3年财务会计报表(2022-2024年)。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 项目经理资格要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或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及建筑企业安全员B证;

(2)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证;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在近5年内具有类似线路工程施工业绩(220kV及以上架空线路工程业绩)。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4)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5)未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被法院列为被执行人(查询网址:http://zxgk.court.gov.cn/zhixing/),招标人认为可能影响本招标项目执行且不能提供已经履行完毕相应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的。)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4.谈判采购(公开)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谈判采购公告要求且有意参加投标的,请于 2025 0813日至 20250817日,每日上午8:30时至下午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zbcgzx2023@nwh.cn邮箱,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同时将报名资料上传至https://docs.qq.com/form/page/DRUdFVHdTVUZaUW13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08 20 14 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办公楼A座二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谈判采购(公开)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 08 20 14 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办公楼A座二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2谈判时间(预计):2025 08 20 日当日,具体以现场工作人员通知为准。

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西北水电常宁基地办公楼三楼会议室(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谈判采购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上发布。

8.成交人数量:1人。

9.联系方式

采 购 人:西北水利水电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徐  工

电    话:029-89810479

邮    箱:zbcgzx2023@nwh.cn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89810477

11.**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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