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电建西北院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
2#升压站安装专业工程分包竞争性谈判公告
1.采购条件
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已中标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EPC总承包工程项目,项目业主为内蒙古蒙能斓海新能源有限公司,资金已落实。其中EPC工程总承包项目包含的2#升压站安装专业工程分包已得到业主认可,具备采购条件,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作为采购人,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凡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且有意响应的企业法人,均可向采购人获取竞争性谈判文件参与本项目竞争性谈判。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建设地点
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乌斯太镇)境内。
2.2 工程概况及标段概况
工程概况:位于阿拉善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境内,总规划装机容量为300MW,风电场共布置30台10MW风机,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箱式变电站。同步建设升压站2座,其中有人值守站1座,少人值守站1座。#1升压站(少人值守站)汇集新能源容量500MW和储能容量75MW/150MWh;#2升压站(有人值守站)汇集新能源容量750MW和储能容量112.5MW/225MWh。
标段概况:负责2#升压站主变压器、GIS、SVG、开关柜、一二次电缆及光缆、站用变及备用变、电气二次、储能等设备的安装、试验及调试。承包人承担整个升压站项目(甲供设备材料除外)所需电缆(含光缆)、电缆终端(中间)接头、220kV升压站设备、涉网设备(包括但不限于光功率/风功率预测设备、OMS、DCCS、OCS等)、升压站及场区视频监控系统(含光伏区接入2#升压站的后台设备)、计算机监控与保护、通信、通讯及计量设备等及其配套设施、材料(含所需辅材)、备品备件等本项目所需所有设备及材料的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及移交等工作。
【本项目甲供设备及材料包括主变压器、GIS、SVG、开关柜、一二次电缆及光缆、站用变及备用变、电气二次、储能等设备和材料。完成本项目所需的其他所有物资、设备以及材料在本次招标范围内,由承包人负责提供;甲供设备材料由承包人负责卸货、二次倒运、场内运输、保管、管理、移交、安装、调试以及检验试验等工作】。主变压器在线监测系统、主变压器红外测温摄像头、主变压器智能组件、220kVGIS在线监测系统、220kVGIS智能组件、220kVGIS配电室的SF6泄露监测系统由主设备供货厂家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主变附属(中性点成套装置)、GIS附属(避雷器、PT)和在线监测装置(油色谱在线监测装置、变压器铁芯、夹件接地在线监测装置)由主设备供货厂家提供,承包人负责安装调试。
2.3 工期要求
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2#升压站安装标段专业分包工程计划2025年8月25日开工(实际开工日期以开工令为准),2025年10月31日前具备全容量并网条件条件,2025年11月30日竣工验收。以上为初步拟定的开始时间、结束时间,具体以业主通知为准。
2.4 质量要求
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EPC总承包项目道路工程专业工程分包质量要求: 满足国家及行业施工验收规范、标准及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要求,满足《风力发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要求,工程合格率100%,工程质量符合达标投产的标准和要求,其中单位工程优良率100%,无重大施工质量事故发生。
2.5 采购范围
本次采购工程为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30万千瓦风电)2#升压站安装标段专业分包工程
本标承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1)承包人负责工程范围内所有设备材料的安装、试验及调试工作【不包含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定值计算、升压站涉网试验】,负责配合由项目业主或招标人委托第三方进行的工程各类检验、试验、检测等,负责电力质监部门、电网公司及地方相关部门所有(除发包人与承包人责任分工另行说明应由发包人负责的工作)专项验收工作。按国家及行业标准完成所有设备标识、安全标识牌、交通标识、消防标识、生活生产标识等规范要求的、符合基建生产管理标准要求的以及属地政府和招标人要求的所有标志标识材料购买、制作、挂牌等所有工作。
(2)设备的试验及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定值计算、升压站涉网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储能系统、各规格电缆、电气一次设备系统、电气二次设备系统、通讯系统、消防系统、后台监控系统、视频监控系统安装设备等。场区内所有设备及线路“五遥”(遥测、遥信、遥调、遥控、遥视)功能接入升压站并配合调试;场站内所有设备第三方检测,配合第三方完成一次调频、SVG性能测试,AVC/AGC性能测试,电能质量入网参数测试、有功、无功功率控制测试,机电模型控制器参数测试,电磁模型半实物参数测试,新能源场站建模(两种模型),频率电压适应性等工程所需的测试及调试。配合第三方公司向电网提供相应设备的型式试验报告、数据、模型。所提供的并网检测服务满足国家、行业、蒙西电网、国家电网的相关要求。
(3)负责完成储能系统、220kV升压站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配合完成风电场站、35kV集电线路安全稳定可靠性试运行、预验收。
(4)配合完成竣工验收所涉及到的所有手续及相关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竣工验收证明、消防、功率调节和电能质量测试等),配合办理并网调试及其相关工作(含并网各种证照手续办理,包括但不限于:电力质监、网络安全、电力业务许可等)。
(5)负责质保期内缺陷处理、系统升级改造等工作。
(6)负责在设计、采购、施工、验收阶段要将接入集控中心的工作统筹安排到各阶段工作中,保证场站各系统各设备接入集控中心的合理性、完整性、全面性。确保场站与集控中心同步投运。
(7)负责配合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建设【符合《新能源场站智慧化技术要点(试行)》要求】。项目建设过程中必须使用内蒙古能源集团新能源项目管控平台,施工现场施行门禁管理,设置必要的打卡及人脸识别系统。
(8)负责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建设【符合《关于新能源基建项目配置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的通知》(新能〔2023〕15号)要求】。要求在主体工程开工前,安全生产视频监控系统具备使用条件,同时数据能上传至内蒙古能源集团智慧工地平台。
(9)负责配合智慧能源场站(含5G覆盖)建设,【符合《新能源场站5G络覆盖技术要点(试行)》要求】。
(10)储能系统的建设【符合《内蒙古自治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明确电化学储能电站安全管理职责和电化学储能电站消防安全管理若干措施的通知》(内安委办〔2024〕80号)要求】,确保通过相关管理部门的验收。
(11)负责升压站工程资料档案管理,工程资料归档进度须与工程建设进度一致并按照内蒙古能源集团相关制度及招标人要求执行。
(12)供水水源井、供电外来电源点、通信与通讯工程由发包人负责,由承包人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引接或采取措施,产生的电费、10kV及以下施工电源维护及增减容等工作及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必要时承包人应配置足量的移动式柴油发电满足施工要求,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由承包人到发包人指定地点引接或采取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在没打井完成前(或水井出水量不足)所需水,满足施工要求,产生的任何费用均由承包人承担。承包人从井口开始引接并运行维护。由承包人到发包人指定通信地点引接或采取措施,相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场区围栏设施及费用由投标人负责。生态治理包括升压站外围的沙障、栽植工程,承包人需配合升压站生态治理工程实施。
(13)储能设备分界面:一次分界点:储能系统集装箱内设备之间、集装箱与集装箱之间的电缆及附件由设备供货厂家提供,储能系统至其它设备的电缆及附件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等其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二次分界点:储能系统设备之间的电缆、通讯线缆及附件由设备供货厂家提供,储能系统至其它设备的电缆及附件由承包人负责提供,所有电缆的敷设、接线等其它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储能设备调试、储能建模、储能涉网实验均由设备供货厂家负责,承包人免费配合。
(14)与200万千瓦“阿电入乌”区域互济新能源项目(170万千瓦光伏)EPC总承包工程(I标段)的工作界面。电缆沟(隧道)分界:#2升压站内电缆沟(隧道)由承包人负责,分界点在#2升压站围墙外2m;安装调试界面:光伏总承包单位负责将光伏区35kV集电线路、监控系统线缆接入#2升压站35kV开关柜和通讯柜,其余#2升压站内全部工作由承包人负责,光伏总承包单位配合。
(15)承包人负责施工期间临建设施,包括设备材料堆放区等所有临建及设备、设施均由承包人自行解决,包括场地选择、征林征地手续办理,后期恢复等工作,费用自理,含在投标报价内。
(16)承包人负责协调政府相关部门、乡、村、村民个人等进行征地丈量、指认地界,负责发生的协调费用;负责施工过程中与村民、村集体的协调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道路使用、材料机具临时堆放、施工临时踩踏、倾倒施工和生活垃圾、堆放渣土、扬尘及噪音等并承担相关费用;负责缴纳排污、垃圾清运费用。
(17)承包人负责办理超出发包人已办理建设用地(含永久、临时)范围外用地手续并缴纳相关费用,包括施工用地,生产、生活临建等用地,其他施工过程所需的临时用地协议签订并支付相关的征租用地费用。
(18)承包人负责本标段涉网检测及评审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所有涉网设备(含计量、通信、涉网自动化、调度数据网、保护)的设计、采购、安装、调试(不包含升压站分系统调试、升压站整套启动调试、电气设备定值计算、升压站涉网试验)试验、检测(含第三方评审)。
(19)承包人负责项目质量监督工作。
(20)承包人负责计量系统验收工作。
(21)承包人负责包括但不限于配合并网涉网试验验收、环水保验收、消防验收等。
(22)承包人负责本工程拆迁(招标文件或合同文件已约定由承包人本应自己解决的工作除外)等报批手续办理、对外协调、阻工协调等工作,发包人有权对承包人此项工作按月予以评价和考核,承包人投标报价时应充分理解并考虑协调工作难度和风险。且承包人不能以此作为工期和价格索赔的理由。
(23)配合发包人完成工程验收(含政府及专项验收)、合规性手续办理,同时进行工程相关外部协调等工作。
(24)承包人负责完成本标段达标投产工作,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5)承包人负责升压站永久标识牌制作安装、竣工验收(含专项验收),费用包含在投标报价内。
(26)承包人负责项目整体验收前的成品保护,如在项目移交前发生的损坏需负责修复。在施工完成后对场地、设施统一进行修缮、整理。需满足工程竣工、水土保持、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
(27)配合甲方、地方相关部门、电力质监部门、电网公司等完成前期手续及相关工作。
(28)负责招标范围中没有约定但为了完成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而必须完成的工程相关工作。
除上述明确要求外,包括但不限于30万千瓦工程与项目有关的全部设备和材料(甲供设备材料除外)的采购供应、安装工程施工、项目管理、调试、试运行、移交生产、培训、验收(包括阶段验收、相关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等)、工程质量保修期的服务等内容。
即便在采购范围内没有载明,但实际证明是确保项目建设、验收、投产和顺利移交所必须的,仍然在响应人应承担的工作范围内。
【注:本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及其他部分相关描述,如与此处规定的招标范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此处规定的招标范围为准。】。
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技术条款。
3.响应人资格要求
3.1企业要求
3.1.1企业资质要求:响应人必须具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有国家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健康三标体系证书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企业资产(财务要求):提供 2022 年至 2024 年(若无 24 年财务数据,可提供 21-23 年)的财务审计报告。
3.1.3 企业主要人员要求:
(1)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响应人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一级建造师(机电工程)注册证书,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近 5年至少担任过 1个类似工程及以上类似工程项目经理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2)项目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近 5年至少担任过1个类似工程及以上类似工程技术负责人经历,需要提供有效证明材料。
(3)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资格要求: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 证);
(4)项目质量管理负责人的资格要求:中级以上职称。
3.1.4 企业工程业绩要求:响应人近三年应具有不少于 1个类似工程项目业绩(项目业绩证明文件后附)。
3.1.5 企业资信要求:
(1)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2)响应人在近3年无违法、违纪事件、无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事故等发生;
(3)不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中国电建西北院的禁入承包商;
(4)串标或其他违法行为废标的不允许再次参与投标 ;
(5)不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er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2其他要求
3.2.1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采购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小组对响应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小组将否决其投标响应资格。
4.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4.1凡符合上述资质条件要求的,请于 2025年 8月6日至 2025年 8月10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0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不含法定公休日),将以下材料扫描后发至公告联系邮箱(epc_dept@163.com),在邮件中标明获取项目及标段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单位营业执照原件副本;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
4.2须同步填写招标文件获取信息登记表链接:https://f.wps.cn/g/mLyEISsx/
4.3未按本公告4.1、4.2条要求的途径获取招标文件的,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5.响应文件的递交
5.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响应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 年 8 月13日10 时 00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常宁基地(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5.2逾期送达、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收。
6.开标时间、地点
6.1开标时间:2025 年 8月13日 10 时 00 分,地点为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常宁基地(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2谈判时间(预计):与每一位承包商进行谈判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6.3谈判地点(预计):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中国电建西北院常宁基地(具体会议室另行通知)。
6.4递交响应文件的响应单位未准时参加某一轮次谈判的,视为其自动放弃该轮次谈判。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同时在中国电建阳光采购网(https://bid.powerchina.cn/)、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与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nwh.cn) 上发布。
8.
其他
成交人数量:1人
9.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西安市长安区城南大道18号
联 系 人:刘工(商务)
电 话:18192003652
邮 箱:epc_dept@163.com
10.监督机构
监督机构:中国电建集团西北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监督电话:029-8981047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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