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电梯工程,招标人为中建筑港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国有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电梯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招标编号:E4502002821022080001
2.2 建设地点:柳城县东泉镇永安村新安屯北部。
2.3 建设规模:本项目为柳城县中医医院东泉分院9台电梯的采购及安装工程,包含客梯(医梯、无障碍梯)3台、客梯(无障碍梯)4台、医用污物梯(消防梯)1台、医用污物梯1台。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中《设备需求一览表》。
计划投资约:3383292.42元。
2.4交付使用期:双方签订合同,接到招标人通知进场时间后12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并交付使用。
2.5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此“国家”指的是中国)相关合格标准并符合招标文件附件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为国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经营范围达到本次招标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家或者供应商。
3.2投标产品的制造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旧证)电梯(类别包含:曳引式客梯C级及以上、曳引式货梯C级及以上),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并在有效期内。
3.3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旧证)电梯类安装、维修C级及以上,或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许可项目: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 B 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或《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含许可项目: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级及以上、曳引驱动载货电梯和强制驱动载货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载货电梯)、杂物电梯(含防爆电梯中的杂物电梯)】,并在有效期内。投标人为产品代理商的还须具有制造商出具的销售授权书。
3.4业绩要求:无要求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7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等9部门《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规定,投标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以评标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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