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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
项目编号:TC25060S5
招标人: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有限公司西北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西北公司辖区内各项目施工现场。
标段数量:4
项目规模:(1)项目基本情况
国家石油天然气管网集团西北公司负责宁夏回族自治区、陕西省、山西省及内蒙古自治区西部四省区境内油气长输管道的运营,辖区内配套建有多元化建筑体系,包括站场、阀室建构筑物。因设施服役年限增长、安全管理标准升级及企业形象提升需求等,西北公司拟对所辖区域内2025-2026年房屋建筑与附属设施维修及改造施工进行框架招标。
本次招标范围项目类型仅为投资类四类项目以及维修类项目,投资类四类项目的划分标准以国家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印发<国家管网集团投资管理办法>的通知》的规定为准,维修类项目的划分标准以《西北公司维修项目管理细则》的规定为准。初步设计概算或维修项计划中批复的工程施工费用在400万元以上(含)、5万元以下(含)的项目不在本次招标范围内。
(2)资金来源及估算金额:以具体项目的概算批复,项目投资计划、维修计划等文件为准。

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标段一

标段编号:一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01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01 22: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按照地理区域进行标段划分,本标段为西北公司所辖陕西省境内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合法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处于资质改革过渡期内的企业,其乙级资质证书与二级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1.1.2-1.1.3所述证书须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扣、吊销)。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金额≥3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规模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金额以验收金额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5 人员要求
1.5.1项目经理
(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且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合同主要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5.2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1.5.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1.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标段三

标段编号:三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01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01 22: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按照地理区域进行标段划分,本标段为西北公司所辖山西省境内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合法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处于资质改革过渡期内的企业,其乙级资质证书与二级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1.1.2-1.1.3所述证书须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扣、吊销)。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金额≥3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规模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金额以验收金额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5 人员要求
1.5.1项目经理
(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且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合同主要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5.2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1.5.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1.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标段二

标段编号:二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01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01 22: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按照地理区域进行标段划分,本标段为西北公司所辖宁夏自治区境内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合法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处于资质改革过渡期内的企业,其乙级资质证书与二级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1.1.2-1.1.3所述证书须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扣、吊销)。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金额≥3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规模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金额以验收金额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5 人员要求
1.5.1项目经理
(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且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合同主要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5.2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1.5.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1.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西北公司2025-2026年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维修改造施工框架项目标段四

标段编号:四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8-01 22: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8-07 17: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2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8-01 22:0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按照地理区域进行标段划分,本标段为西北公司所辖内蒙古自治区境内段
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资格要求
1.1 资质要求
1.1.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参加本项目资格预审申请,但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后仅能由一家单位参与投标。
1.1.2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质之一:(提供证书扫描件)
(1)持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持有合法有效的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说明: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或《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建市〔2020〕94号)等相关规定,处于资质改革过渡期内的企业,其乙级资质证书与二级资质证书具有同等效力。
1.1.3投标人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许可类别:建筑施工)。(提供证书扫描件)
说明:以上1.1.2-1.1.3所述证书须由地方各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核发,且在投标截止日处于有效状态(未被暂扣、吊销)。
1.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须提供 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财务审计报告应当包含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投标人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投标人成立时至投标截止前一个月内的财务报表,财务报表包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投标人(如事业单位或其他组织)没有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相关说明文件,及符合上述要求年份的财务数据等。
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根据上述要求提供的最新财务报表的数据)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3 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累计完成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金额≥300万元。
投标人须提供下列有效业绩证明文件之一:
(1)业绩合同(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范围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2)中标通知书(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等),时间以中标通知书签发日期为准,金额以中标金额为准;
(3)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能体现项目名称、类型、规模等),时间以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金额以验收金额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有效业绩不满足下限要求的,其投标予以否决。
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3)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jzsc.mohurd.gov.cn/asite/jsbpp/index)列入黑名单(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5)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6)没有被国家管网集团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国家管网集团列入投标人失信行为名单(提供承诺,格式自拟)(已移出按照未列入执行)。
注:评审委员会在评审现场对以上(1)(2)(3)(4)中涉及的网站内容进行查验,存在上述问题的不予通过资格审查。
1.5 人员要求
1.5.1项目经理
(1)至少配置1名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一级建造师须执行《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中电子证书的有关使用要求,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并附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址:http://jzsc.mohurd.gov.cn/home查询结果。
(2)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至少具有1项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且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房屋建筑建设、维修或改造(包括室内装饰装修)等类似工程建设项目业绩。业绩证明须提供以下有效证明资料之一:
①能体现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的合同主要页原件扫描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施工承包范围页、体现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姓名页、合同签署页等内容);
②合同主要页以及业主出具的其担任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的盖章证明文件(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③合同主要页及工程竣工(交工)验收文件,需由其作为项目经理或副经理或执行经理或总工程师代表施工方签字(以竣工验收文件载明的时间为准)。
不按照本要求提供的业绩不予认定。
(3)项目经理不得有其他在建项目(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5.2安全负责人
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提供证书扫描件)。
1.5.3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均为投标人自有员工,提供劳动合同主要页或投标截止日前120日内至少缴纳过一次社会保险的社会保险证明。
1.5.4拟为本项目配置的项目经理、安全负责人(也称安全总监或HSE负责人)、技术负责人、竣工资料负责人为不可替换管理人员,不得随意更换(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1.6 联合体要求
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1.7 其他要求
投标人应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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