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75兰海高速都安至南宁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75兰海高速都安至南宁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已获得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批复,建设资金来自中央资金、企业自筹,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公路运营有限公司受项目建设单位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托进行招标,招标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南宁高速运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广西交投宏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发包人为广西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招标文件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核备,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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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
本项目位于G75兰海高速都安至南宁段,纳入韧性提升路段桩号为 G75 K1839+228~K1913+550,起于都安瑶族自治县都安互通,途经都安、马山、武鸣等 3 个县区,涉及河池、南宁等 2 个设区市,终于岽免枢纽互通。
2.2本次G75兰海高速都安至南宁段安全韧性提升工程勘察设计分1个标段,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施工图勘察设计内容包括:
1.施工图勘察设计(包含但不限于路面设计、路基设计、桥梁涵洞设计、交安工程及沿线设施等);2.工程预算(含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及工程量清单);3.补充技术规范(如有);4.交通组织、安全评价(包括公路项目安全评价、交通安全评价等),其他施工图设计审批必须要求和招标人提出的设计专项或专题;5.配合招标人进行咨询工作审批所需相关工作;6.配合项目报奖(若有);7.调概报告(若有);8.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9.配合招标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10.后续服务等。
主要工程概况参见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图纸及技术资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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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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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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