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不见面开标]
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设计已由南宁市青秀区政务服务局以南青政务核字[2025]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西绿城水务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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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招标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348001 报建号(如有):无 建设地点:南宁市青秀区 建设规模:本项目管道总长约10.7km,管径设计为DN600-DN800,沿江南2号路、江南7号路、江南29号路进行敷设。具体线路为:东西走向起点为伶俐水厂-江南2号路道路北侧(DN800)-江南7号路道路中线(DN800)-江南29号路道路南侧(DN600)-止于江南22号路与29号路路口,长度约为9.6km。南北走向为江南7号路与29号路路口-江南7号路道路中线(DN600)-江南7号路与39号路路口,长度约为1.1km。 合同估算价:340.0万元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规定的工程设计质量标准、深度要求和现行技术规范、规程要求,并通过国家相关部门组织的审查及备案 标段划分:标段(包)编号:E4501002816024348001001,标段(包)名称:东部新城伶俐水厂出厂管一期工程设计 【备注:建筑工程设计定额服务期限应按《全国建筑设计周期定额(2016年版)》确定,不得任意压缩设计周期, 确需压缩时,宜组织专家论证,并增加压缩周期费用,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市政工程项目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招标范围:实施性方案设计招标,初步设计招标,施工图设计招标,其他 :相关概预算编制、勘察布孔任务书、基坑支护设计、抗震专项论证报告编制以及工程施工全过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期间的相关设计服务 【备注:除概念性方案设计,鼓励对实施性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进行设计总包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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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已办理“广西建筑市场监管云平台”(以下简称:“桂建云”)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资质之一:①工程设计市政行业(给水工程)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②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③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备注:招标人应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对企业资质等级许可的相关规定以及招标项目特点,合理设置设计单位资质类别和等级,不得提高资质等级要求。】 ,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其中,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必须具备注册公用设备工程师(给水排水)执业资格,并具有工程类专业的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且已录入“桂建云”并处于有效状态。 3.2业绩要求: 有要求:近3年内 (2022年06月01日至投标截止日前) 具有1个类似工程设计业绩,类似业绩指:完成或正在实施或新承接的单项合同额为50万元及以上市政公用工程设计项目 (一般功能、规模、项目类型等相近,由招标人指定何种因素相近, 已完成项目以施工图审查合格报告书为准, 在建项目以设计合同或中标通知书为准。 如进行设计方案招标(不含施工图部分内容)的,对应的方案或初步设计批复文件可作为已完成项目依据。)。 【备注:时间的限定一般按近三年,具体时间由招标人填写;对于已完成项目和在建项目的时间节点,除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和铁路综合交通枢纽站城一体化项目等有特殊要求的项目外,均按上述表述。】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投标人信息以“桂建云”系统上的信息为准。 3.5 本项目不属于政府采购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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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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