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 |||||||||
1.招标条件 | |||||||||
本招标项目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已由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桂发改交通〔2023〕39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除按相关政策申请上级补助资金外,剩余资金由北海市政府性基金预算逐年安排解决。招标人为北海市路港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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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2.1建设规模:
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路线起于合浦县西场镇贵初沟村东侧附近,接已建的K0+646.108~K3+900段,路线往东南方向沿海岸线布设,经虾港、新更楼、大山水闸,在大沙浪附近跨南流江,继续沿海岸线往南,经渔江、烟楼,终于西门江东岸烟楼村西侧附近,接已建成的K40+522.38~K42+420段与进港大道交叉口处,路线长36.623041公里。公路等级为一级公路,路幅宽度33m。建安费303891.59万元,其中道路部分219287.10万元、大桥特大桥81117.90万元、中桥3006.59万元、外接电480万元,总投资434688.20万元。
2.2 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招标分1个标段,
招标范围如下:
本项目工作内容包括:(1)详勘、定测;(2)施工图设计;(3)工程预算;(4)配合招标人进行前一阶段咨询工作(专题)审批所需相关工作、配合项目报奖(若有);(5)调概报告(若有);(6)房屋建筑、交通组织设计、景观绿化等专项设计列入设计内容;(7)配合项目宣传资料制作;(8)配合招标人开展设计文件内部评审;(9)后续服务等;(10)配合招标人取得施工图设计批文;(11)为完成G228丹东至东兴广西滨海公路工程(大风江至高德段)K3+900~K40+522.38段详细勘察和施工图设计工作所要求完成或配合的全部工作。
2.3建设地点:北海市合浦县、海城区
2.4勘察设计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至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具体时间节点如下:
(1)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完成定测、详勘,30日内完成外业验收并提交定测、详勘报告送审稿;
(2)定测、详勘外业验收后 30日内,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送审稿(中标人还应为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提供施工图设计基本情况介绍材料,并向招标人提交根据审查意见修改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含预算));
(3)根据咨询单位、招标人和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意见,15日内对勘察报告、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提交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等文件最终稿;
(4)中标人施工服务期至工程竣工验收无勘察设计缺陷后终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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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信用评价等级为C级(含)以上的企业,可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的信用评价等级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关于修订广西公路建设市场设计企业信用评价规则实施细则的通知》(桂交规〔2022〕7号)及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布的最新年度广西公路建设市场公路设计企业信用评价结果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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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 |||||||||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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