坡头乡塔只新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HYZB-2025-07-01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临汾市永和县坡头乡
一、招标条件
本坡头乡塔只新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招标项目编号:WHYZB-2025-07-01),已由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管批(2024)91号文件批准建设,初步设计已经永和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永审管批〔2024)97号文件批准,资金来源全部由县财政筹措解决。招标人为永和县坡头乡人民政府,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规模:本工程为坡头乡塔只新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包括本项目于涉及用地范围周围及用地内高差较大区域新建挡土墙,于场地南侧新建长城墙,于村庄长城墙南侧进行植草固土护坡(种植紫穗槐),新建村庄道路、室外地面硬化、新增室外给水管线、室外排水管线、室外强电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公厕及垃圾池建筑等基础配套设施。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次招标共划分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坡头乡塔只新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本项目于涉及用地范围周围及用地内高差较大区域新建挡土墙,于场地南侧新建长城墙,于村庄长城墙南侧进行植草固土护坡(种植紫穗槐),新建村庄道路、室外地面硬化、新增室外给水管线、室外排水管线、室外强电工程、室外弱电工程、室外照明工程、公厕及垃圾池建筑等基础配套设施。
2.3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4本次施工招标内容:坡头乡塔只新村建设项目(二期工程)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工程内容。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有效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考核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2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中无行贿犯罪记录。
3.4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做为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4.1、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5年7月29日00时00分至2025年8月4日23时59分
4.2、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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