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信道(兴河路-山河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1标段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备案号:JS1201132025074004
招标项目编号:I120000540500008U002
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信道(兴河路-山河路)道路及配套工程项目 已由天津市北辰区行政审批局以津辰审投[2017]87号批准建设, 招标人为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 建设规模为
960.855米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首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
天津北辰科技园区管理有限公司的委托,现对施工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提出资格预审申请。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信道(兴河路-山河路)道路及配套工程,主要建设内容:道路全长约960.855米,红线宽度 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总投资额6435.15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北辰区,西起兴河路,东至山河路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共分 1 个标段。
本次招标标段为:
本次招标标段为:
一标段:标段名称:高端装备制造产业园永信道(兴河路-山河路)道路及配套工程施工 招标范围: 道路全长约960.855米,红线宽度 2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配套建设雨水、污水、给水、照明、绿化、交通设施等工程。其中最大给水管径dn200,最大排水管径d2600,道路路面面积约14918.9平方米,具体详见建设单位所发的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内的全部内容。本次投资额约2750.469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 2025年09月16日 至 2025年12月24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
一标段: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资质: 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格: 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资格等级不低于副项目经理,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或单独配置;(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正项目经理、副项目经理、施工管理负责人和技术管理负责人均应为本单位职工,由投标企业任命并出具任命书;(6)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预审文件及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九部门联合印发了 《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 号)和 《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本项目将在开标当日由招标代理单位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打印投标单位的信用信息,并提交评标委员会,经评标委员会审核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各申请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