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经开区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CCS20250710FJSZ01001
1.招标条件
长春经开区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建设资金为超长期特别国债、企业自有资金 ,项目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长铃集团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长春经开区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
2.2计划工期:2025年8月20日—2025年12月31日;
2.3标段划分及招标范围:
标段名称 |
招标编号 |
招标范围 |
最高投标限价(万元) |
长春经开区2025年住宅老旧电梯更新项目 |
CCS20250710FJSZ01001 |
长春经开区老旧电梯更新工程,涉及11个小区,214台使用15年以上的老旧电梯,工程量清单及图纸所含全部内容。 |
3657.40 其中:各单位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费、措施项目费、其他项目费、规费和税金详见第二章附件一。 |
2.4建设地点:长春市经济技术开发区;
2.5质量要求:本工程质量按《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7588-2003、新《电梯 技术条件》GB10058-2009、《电梯工程施工验收规范》GB50310-2002、《特种设备安全监察》 以及现行的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达到合格标准。
2.6质保期:电梯安装完毕后,办理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并出具《电梯使用标志》之日起,提供为期 12 个月的质量保证。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其他组织 ,并在人员 、设备 、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供货及安装能力;
(1)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 项目包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 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 梯)B级及以上);
(2)若是电梯设备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投标,须具备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目包含电梯安装(含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 员电梯)B级及以上),并提供制造商有效期内的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证书(许可项 目包 含电梯制造(含安装、修理)、许可子项目包含曳引驱动乘客电梯(含消防员电梯)B 级及以上)。
注:根据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市监特设〔2019〕32号 ”文件,对于没有换证的企业,根据相关文件要求对其资质等级进行认证。
3.2项目经理: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项目代号T),且无在建工程;
3.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年(2022年01月01日至今)具有与本项目相类似的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22年-至今)财务状况良好。同时提供以下①②材料:
①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如投标人成立日期在2022年—2024年之间的,提供从成立之日起到2024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②2025年1月1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
注:如投标人在2025年1月1日后成立的,只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即可。
3.5信誉要求:
(1)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2)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www.gsxt.gov.cn ) 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 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在近年(2023年-至今) 内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未在“ 中 国裁判文书网 ” (wenshu.court.gov.cn)上有行贿犯罪行为;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一个制造商对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 ,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若同一 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由制造商与代理商同时投标,或两个或以上代理商同时投标,相关投标均被否决;
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 、管理关系 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上述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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