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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循环泵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
项目编号:SG0100G25136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循环泵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 已由哈尔滨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哈发改审批〔2024〕27 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建设资金为专项债券及企业自筹资金,总造价的80%为专项债券,20%由企业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循环泵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
2.2建设地点:哈尔滨市道里区、道外区。
2.3建设规模:辖区换热站内改造:涉及自控设备、板式换热器、泵体迁移安装、工艺管道安装等
2.4计划工期:2025年08月27日—2025年09月25日,总工期30日历天,最终以实际开竣工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哈尔滨市华能集中供热有限公司提标增效改造项目—循环泵及配套改造工程项目所有施工内容。
2.6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6432241.87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并在人员、设备及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且符合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要求。
3.1各标段投标人需具备以下条件:
3.1.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3.1.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
3.1.3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2.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
3.2.2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2.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04月至2025年06月,下同)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包括社保部门查询网址及验证信息,验证信息包括验证码等(账号登录方式验证的,提供社保号、身份证号及密码、查询步骤截图等)(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已退休人员须提供退休证明和有效的劳务合同;如因企业所在地人社部门的原因导致无法提供人员社保证明的,则需提供本企业情况说明并承诺“如若中标后待系统恢复时按要求提供社保证明,否则视为放弃中标资格”。投标期间(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止,下同)不得担任其他任何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或其他施工管理工作。
3.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要求:
3.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须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范[2023]2号)文件,以不低于文件规定的标准数量配备施工现场管理人员。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及人员。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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