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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十四标段(土壤改良)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绥化市农业农村局以绥农函发[2025]56号文件批复,招标人为绥化市北林区高标准农田工程项目建设管理处,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超长期特别国债资金及省级配套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北林区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补充设计十四标段(土壤改良)
2.2项目概况:有机肥金林村1.6万亩、二龙村1.3万亩、隆太村1.15万亩、民权村1.3万亩共5.35万亩。
2.3建设地点:金林村、二龙村、隆太村、民权村。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1月30日内供货完毕且完成检测、抛撒等相关工作。
2.5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合格要求。
2.6本次招标划分为14个标段,不允许兼投。
2.7招标控制价:17088673.69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具备有效的肥料登记证。
3.2财务要求:提供近3年(2022~2024)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
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网站公布的结果为准。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指投标截止日前三年)内不得有行贿犯罪记录(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允许违法分包、转包及挂靠等违法行为。
3.7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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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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