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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甲烷氢尾气中丙烷回收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公告

 

第一章 公开招标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甲烷氢尾气中丙烷回收EPC总承包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260401249,招标人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项目单位为: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资格后审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2.1.1项目概况: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现有一套60万吨烯烃/年的烯烃分离装置,年产30万吨聚合级乙烯和30万吨聚合级丙烯,同时副产丙烷、混合C4、C5+和燃料气。本项目采用一种深冷液化+低温精馏技术,回收烯烃分离装置油吸收塔顶甲烷氢尾气中95%及以上丙烷组分。油吸收塔顶甲烷氢尾气中主要组分为甲烷、氢气、氮气、丙烷,同时含有少量的一氧化碳、乙烯、乙烷、丙烯、碳四及以上等组分。烯烃分离装置甲烷氢尾气中丙烷回收项目的设计应能满足甲烷氢尾气流量和甲烷氢尾气组成的变化需要,同时应保证甲烷氢尾气流量和组成在设计条件下,负荷在70%-130%变化范围内,尾气中丙烷回收率不低于95%的要求,且经济合理,技术可靠。

2.1.2招标范围:新疆化工烯烃分离装置甲烷氢尾气中丙烷回收项目EPC总承包(以下简称“合同装置”或“装置”)为本次招标项目,包含该改造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等所有工作。

本项目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2.1.2.1在招标人提供的基础信息和数据基础上,完成装置及其配套设施所必需的全部工程设计和技术服务。详细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和深度不低于《石油化工装置详细工程设计内容规定 SPMP-STD-EM2005-2016》的有关要求。

2.1.2.2完成为建成装置所需要的全部设备及材料的采购、催交、检验、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和现场物资管理等工作,并将其运至装置现场交付安装;投标人负责建筑、施工等垃圾的处理,按乌鲁木齐市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管理办法(乌环规〔2025〕4 号)要求执行。

2.1.2.3完成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但不限于招标图纸文件及以下:

(1)新增设备基础、平台支撑的安装。

(2)新增阀门的安装,根据安装需求调整现有阀门平台及支撑。

(3)根据需要拆装隔离盲板及临时管线等。

(4)提供与现有管线及设备连接所需要的所有材料,并完成所有安装工作。

(5)阀门试压,工艺管线的配管、安装、打压、吹扫、酸洗、无损检测和甩头的连接以及设备的安装、调试。

(6)现场控制仪表安装、电缆铺设,DC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SIS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有毒及可燃气体检测系统就地台件的安装、电缆铺设,机柜安装、接地、系统安装及组态、台件调试、回路联调等。负责通过冗余光缆送至CCR1操作室实现正常操作。包括原装置利旧仪表设备的移位安装、电缆敷设、系统组态、调试、投用等工作。

(7)投标人全程负责并完成该项目所有附属设备(包括新增和利旧仪表、设备)拆除、移位、安装、调试,试生产准备、试生产期间保运、项目验收、资料移交、运维人员培训等工作。

(8)电气设备安装、调试、试运,变电所自动化组态及调试工作。

(9)管道、设备的伴热、防腐及保温、保冷等工作;设备、框架等防火工作;并按照发包方要求进行6S标识。(包含新旧管道、设备、设施衔接处的防腐、保温保冷、防火、6S标识等损坏后的修复)

(10)建议投标人提前踏勘现场情况,做好项目施工所造成的地面、绿化损坏恢复工作策划,承担地面、绿化破坏后的恢复工作和费用。

(11)现场施工用水、电由招标人提供并指定地点,投标人负责从指定点接到施工作业点所需的材料设施及具体安装工作。

(12)项目所涉及的土建施工,由投标人全部负责。

(13)本项目施工所涉及的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的安装、改造、监检等工作,监检所需费用由投标人承担,费用包含在投标标价中。

(14)项目交工资料的收集、整理及移交档案室工作。

(15)配合发包人完成项目竣工验收和性能考核等工作。

(16)投标人负责开车试运行阶段及质保期所需要备件及其他相关物资。

(17)项目所需的所有第三方检测单位均需经发包人批准,包括但不限于消防(报审、检测、验收)、特种设备检测、防爆设备设施检验(无损检测单位由建设单位委托)等工作,过程中的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投标人需负责最终动态安全、环保、职业卫生、消防设计评价产生的人工费、管理费、利润、软件使用费、文件制作费、差旅食宿费、税等(包含专家评审费、现场专家费及召开评审会所需的费用);负责完成项目所有设计专篇审查及项目竣工验收所有工作。

(18)投标人需服从招标人及监理单位的管理。

(19)投标人负责烯烃分离装置甲烷氢尾气中丙烷回收项目新建系统和原旧系统相关联所有设计、采购、施工等工作。

(20)投标人应仔细审查设计文件,核算材料用量,确保材料规格、材质配套使用的一致性,材料数量满足工程设计要求和工程使用需要。为实现工程使用功能所必需的材料设备,即使设计文件材料表中未明确列出或已列出但数量不足,投标人也应自动补齐补足该项材料设备,并包含在投标文件中。

(21)负责项目涉及所有设备、材料的转运、辅助三剂及润滑油的提供及加注工作(含完成工作所需的人力,材料,机具等),负责该项目的吹扫、气密、干燥、置换、仪表及联锁调试配合工作等,满足开工清洁要求,承担合同系统的调试工作。

(22)为新建系统的试车、开车和性能测试、专项验收及竣工验收提供指导、技术支持、现场技术服务和保障。

(23)负责项目竣工、投用等为完成本项目建设直至达到实现移交使用的全部工作。

2.1.3标段划分:本项目仅划分1个标段(包)。

2.1.4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6年12月31日(项目计划完成中交时间:2026年11月30日,完成并投用时间:2026年12月31日)。

2.1.5项目建设地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乌鲁木齐市甘泉堡工业区内国能新疆化工有限公司内。

    2.2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2)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证书或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证书,和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财务要求:/

    【3】业绩要求:投标人须至少具有应用于【MTO装置或烯烃分离装置或脱甲烷系统装置】上的【尾气或轻烃或丙烷】回收项目的合同业绩1份,且运行回收率不小于95%。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本次招标业绩要求的合同和对应的用户证明扫描件,合同扫描件须至少包含:合同买卖双方盖章页、合同签订时间和业绩要求中的关键信息页;用户证明须由最终用户盖章,可以是验收证明、使用证明、回访记录或其他能证明项目回收率不小于95%的材料(若合同甲方不是最终用户,合同甲方获取的最终用户证明也可)。

    注:若投标人提供的是EPC总承包合同业绩,则独立承接的,或仅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其中一方的业绩均认可;若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业绩可以是组成联合体的任一单位独立承接的合同业绩,或组成联合体的任一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或成员其中一方的业绩均认可。

    【4】信誉要求:/

    【5】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项目经理有效的工程建设类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或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

        (2)项目经理须至少具有1个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或精细化工装置EPC总承包项目经理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项目经理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项目经理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项目经理及单位名称)。

    【6】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设计负责人有效的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若执业资格国家未开展注册,可提供执业资格证书)。

    (2)设计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或精细化工装置设计项目或EPC总承包项目设计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技术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技术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技术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7】施工负责人的资格要求:(1)投标人须提供拟任施工负责人有效的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注册证书(机电工程)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2)施工负责人须至少具有1个担任石油化工或煤化工装置或精细化工装置施工项目施工负责人的经历,投标人须提供能证明施工负责人业绩的合同,若合同中无施工负责人姓名,须提供对应的验收证明或用户证明等有盖章的证明材料(须含工程名称、施工负责人及单位名称)。

    【8】施工机械设备:/

    【9】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投标人须提供拟任安全负责人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10】采购货物要求:/

    【11】其他要求:/

    3.2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最多允许3家单位组成,须明确联合体牵头人,牵头人负责代表联合体参加投标,须提供联合体协议,并明确联合体各方分工和连带责任。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开始购买时间2026-02-27 09:00:00,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2026-03-05 16: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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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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