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能源招标有限公司 竞争性谈判采购文件
谈判采购公告
本项目已经采购人批准采购,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征集供应商参加本次项目的竞争性谈判采购。具体内容如下:
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采购范围及要求:
1.1.1计划对包括泰府名邸XH2、隆园小区XH3、飞马家园XH6、安居家园XH14、宁瑞苑XH18、祥瑞苑XH27、聚瑞苑XH42、新兴聚合南井、新兴聚合北井等共计9口地热井进行空压机气举洗井。
1.1.2本项目采用固定单价合同,供应商应对单口地热井气举洗井费用进行报价,且总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
1.2实施地点:河北省新河县各换热站。
1.3计划工期/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5-2026年供暖季结束,供应厂家可自报最优工期。
1.4最高限价:35万元 (含税,税率1%,供应商报价不得超最高限价);
1.5结算付款方式:分批结算,电汇,按实际洗井数量据实结算,且总价不超过合同总价金额。单井洗井完成,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签订验收结算单,乙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支付单井结算金额的97%,质保期结束后,甲方在一个月内无息付清质保金。
1.6质量/服务标准:
1.6.1单井空压机气举洗井时间不小于10小时;
1.6.2地热井出水水清砂净、含砂量体积比不大于1/20000或成井时标准为合格;
1.6.3合同签订,供应商收到采购人洗井通知后,应在24小时内准备施工机具,48内小时进场施工。
谈判采购文件中提到的品牌或型号仅供参考,为更加直观的说明相应产品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供应商应当选择高于或相当于所列品牌或型号的技术标准的产品。
1.7质保期:1年。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具备独立签订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在设备、资金、人员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等;
2.2资质要求:须具备省级有关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水利钻井等级证书,业务范围包含钻井、修井,拥有与工程需求相匹配的专业技术团队,拥有与工程需求相匹配的设备保障能力;
2.3人员要求:项目经理需为中级工程师及以上人员,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程的项目经理。相关行业从业经验丰富,各项人员配备齐全,特种作业人员(电工作业、高处作业等)必须100%持证上岗;
2.4业绩要求:供应商需提供2023年1月1日至今的类似项目评估合同扫描原件(含合同关键页及验收文件);
2.5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近三年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2.6信誉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近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3)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山东能源集团纳入异常企业名录管理;
2.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8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提醒:谈判保证金打款为公对公户打款,不接受个人打款。
3.采购文件的获取
3.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2月14日起至2026年2月25日23: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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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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