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CHDTDZ188/17-SG-010)
一、招标条件
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向泰安长输供热厂内供热改造项目两个标段已批准,招标人为华电国际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莱城发电厂,项目资金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2.1 项目地址:山东省莱芜市莱城区张家洼镇
2.2 项目规模:2×300MW等级
2.3 招标项目履约期限:
标段一:计划2026年5月6日至2026年6月20日完成3号机组切缸供热改造及抽汽管道扩容,计划2026年8月31日至2026年9月24日完成4号机组切缸供热改造及抽汽管道扩容,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标段二:计划工期150日历日,具体开工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2.4 招标范围
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具体为:
(2)施工总承包-配套软化水制备系统改造标段(CHDTDZ188/17-SG-0103):本工程包括华电国际莱城发电厂向泰安长输供热厂内供热改造工程配套软化水制备系统改造工程的全部工艺、电气、热控、土建、采暖通风、上下水及给排水等全部设计(从初步设计到竣工图设计),设备供货、地质勘察、建筑、安装、调试、试验、检查、试运行、性能考核验收、消缺、培训和最终交付投产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工作。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汽轮机通流改造-3号、4号机组切缸供热改造及抽汽管道扩容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有效的GCD级压力管道安装资质。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投标截止日,应至少具有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供热改造合同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是指下列之一:1.电厂汽轮机抽汽供热改造;2.电厂汽轮机凝抽背供热改造;3.电厂汽轮机低压缸零出力改造;4.电厂汽轮机低压缸微出力改造)。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合同主要信息原件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相关内容的原件扫描件。
10.其他要求: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1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施工总承包-配套软化水制备系统改造标段】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的状态,资产未被重组、未被接管、未被冻结,营业执照未被吊销;
3.投标人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电集团有限公司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内;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市场监督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在评标期间不得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creditchina.gov.cn/xinyongfuwu/?navPage=4)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1)为招标项目前期工作提供咨询服务的;2)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3)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4)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5)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或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8.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资质要求之一:(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工程设计电力行业(火力发电)专业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及以上资质。(2)投标人具有有效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建设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9.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期(以投运日期为准),应具有至少2项300MW等级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水处理系统总承包工程投运业绩,每项业绩合同金额不得少于500万元。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有效的相关证明性材料;(1)合同主要信息扫描件;合同封面(或合同首页)、合同金额、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签字盖章页等能证明业绩真实性的相关内容。(2)业主单位盖章的投运证明性材料扫描件;投运证明,或移交生产交接书,或安全稳定性运行证明,或质量验收报告,或其他能证明己投运的材料。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6-02-13 11:30到2026-02-27 17:00。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生产服务类班车)华电辽宁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分公司2026年燃料及化学运行和辅助排渣尿素制备工程二次公告
下一篇 四川华电珙县发电有限公司化学环保系统少人化运维关键技术研究及应用招标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