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30127261750040000001-ZJKJCA[2026]003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杭州市淳安县G330洞合线石门大桥维修改造工程施工监控服务
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2月06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更正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 1 |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1分。 3、自2023年以来有担任过类似拱桥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分。 4、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资格的得3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拟派项目负责人 1、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有交通运输部或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的得1分。 3、自2023年以来有担任过类似拱桥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分。 4、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资格的得3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 2 | 第四部分评标办法 | 拟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资格的得3分。 3、自2023年以来有担任过类似拱桥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担任项目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拟派技术负责人 1、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高级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的得3分,具有公路或桥梁专业中级工程师职称的得2分。 2、具有交通运输部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桥梁专业)或交通运输部职业资格中心颁发的公路水运工程试验检测师证书(桥梁隧道专业)资格的得3分。 3、自2023年以来有担任过类似拱桥施工监控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经验的,每个项目得1分,最多得2分。 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相关证书复印件、开标前近三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及担任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的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或委托书或行业主管部门或发包人出具的证明材料。提供不全,不得分。 |
更正日期:2026年02月11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 (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府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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