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非放生产废水外送管线改造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中核(上海)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中国核电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XD326JZR115C11506BD/CNSC-XJD-26-00592
2.2项目名称:徐大堡核电厂3、4号机组非放生产废水外送管线改造工程
2.3项目概况:本项目为辽宁徐大堡核电厂非放生产废水外送管线改造工程,子项号W1002,服务于徐大堡核电厂1-6号机组。外送管线主要对不满足《污水综合排放标准》(DB21/1627-2008)中关于氨氮、总磷、悬浮固体、化学需氧量等指标的非放射性生产废水进行厂外运输送。
2.4招标范围:土石方工程(发包方已委托的除外)、非放生产废水外送管线的安装、管沟开挖及回填、管线施工过程中涉及的已有工程/物项的拆除及恢复工作等。
2.5建设地点:辽宁省兴城市海滨乡方安村徐大堡东南侧海岸边。
2.6计划工期:2026年4月15日至2026年9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68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交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以发包人批准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2.7质量要求或标准:工程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企业标准、设计文件或者设计文件引用的其他标准。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5697809.60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扫描件。
(3)项目经理资格: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建筑工程或市政工程专业,需要提供注册证书):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注:若提供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应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的要求。2022年1月1日起一级建造师统一使用电子证书,纸质注册证书作废。一级建造师打印电子证书后,应在个人签名处手写本人签名,未手写签名或与签名图像笔迹不一致的,该电子证书无效。电子证书使用时限为180天,本人应确认该证书的使用时限,超出使用时限的电子证书无效。若提供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其注册证书应满足注册当地的规定。
(4)符合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且在有效期内,需提供证书扫描件。
(5)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投标将被否决)、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财务会计报表。
近3年具体指:2022年-2024年。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发售
4.1招标文件售价:每套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整,售后款项不予退还。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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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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