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广西金秀县金秀河幸福河湖建设项目前期工作(项目名称)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河长、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2025一2030年)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总河长令第10号) 、自治区水利厅关于印发《广西重点推进水利面上项目前期工作2025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水规计【2025】47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法人为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单位名称),招标人为 金秀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单位名称),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合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 来宾市金秀瑶族自治县金秀河流域(具体地点)。
工程规模:项目主要建设内容包括新建生态护岸、挡墙生态化改造、新建堤防、河道清障、护岸破损修复、河内市政设施拆除及沿河排口整治、亲水巡河步道和亲水平台等,配套必要的水文化建设项目。
服务期限: ①实施方案:签订服务合同后60日内提交实施方案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②可行性研究阶段:实施方案批复后30日内提交可研审批前置相关专题成果送审稿,相关专题审批通过后30日内,提交可行性研究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③初步设计阶段: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后60日内提交初步设计报告成果上报水利行政主管部门审批;④招标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招标进度要求提交招标设计成果;⑤施工图设计阶段:按照招标人施工进度要求提交施工图。⑥技术服务:施工阶段的现场设计代表服务周期,从工程施工准备工作开始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以及2年缺陷责任期结束为止。⑦其他:按招标人要求的日期提供。
招标范围:编制实施方案、可行性研究报告、可研审批前置条件编审等工作,主要工作内容为:实施方案编制、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初步设计方案编制、施工图设计、建设项目选址申请书及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报告、水土保持方案、社会稳定分析、评估报告、水工程规划同意书, 同时要求协助招标人获得上级主管部门的审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具备工程设计资质: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工程勘察资质: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勘察(岩土工程)专业乙级(含)以上资质,具有近5年内(2021年1月以来)承接过一项建设内容包含河道治理或水环境综合治理或流域综合治理的勘察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5.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招标文件为网上免费下载。**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