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王楼镇人民政府王楼镇乔杏庄村公益事业重点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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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基本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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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项目编号:延津招标采购-2025-74 | |||||||||||||||
| 2、项目名称:延津县王楼镇人民政府王楼镇乔杏庄村公益事业重点项目 | |||||||||||||||
|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 |||||||||||||||
| 4、预算金额:3,065,780.00元 | |||||||||||||||
| 最高限价:306578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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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 |||||||||||||||
| 1.项目建设规模:王楼镇乔杏庄村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亮化工程、污水处理、文化广场,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内容。 2.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3.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资金,已落实。 5.质量要求: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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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合同履行期限:60日历天 | |||||||||||||||
|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 |||||||||||||||
|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 |||||||||||||||
|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 |||||||||||||||
|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 |||||||||||||||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
|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 |||||||||||||||
| 本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执行节约能源、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监狱企业 | |||||||||||||||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
| 资质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项目经理要求: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须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工程承诺书及在投标及施工过程中不更换承诺书,须加盖投标人电子签章); 财务要求: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应提供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近三年的财务审计报告(若申请人为新成立企业,提供自注册年度后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 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以下情形之一: (1)被列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黑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2)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且在管理期限内的; (3)被列入信用中国(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且在管理期限内的(需查询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派项目经理); (4)被列入信用中国“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投标人在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资质状况(本项目所需资质)被标注“注册人员不足”的异常情况的; 投标人通过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信用中国”网站、省级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等渠道查询,提供查询截图(查询时间为获取文件之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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