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31183]WGGC[CS]20250001-1
项目名称:长福镇爱国村北虾冬季育苗厂(二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652,248.58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长福镇爱国村北虾冬季育苗厂):
合同包预算金额:1,652,248.58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
| 1-1 | 其他建筑工程 | 长福镇爱国村建设育苗钢化大棚及附属配套设施 | 1(座) | 详见采购文件 | 1,652,248.58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45个日历日内完成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福镇爱国村北虾冬季育苗厂)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参与的供应商(联合体)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长福镇爱国村北虾冬季育苗厂)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供应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投入本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以上(含贰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为本企业在职人员并提供近3个月(2025年9月至今任意三个月)企业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有效证明材料,建办市函【2019】92 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提供证书复印件或扫描件并加盖公章、提供无在建承诺书,格式自拟) (3)拟派其他项目管理机构人员应符合《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管理机构人员配置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不得低于规定的配备标准。对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的项目管理机构人员进行施工现场系统管理。投标人也可以根据项目管理需要增加岗位或人员。(提供承诺,格式自拟)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5年12月29日 至 2026年01月05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上下载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免费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网上递交
五、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12日 09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通过项目电子化交易系统-开标/开启大厅参与开启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组织现场踏勘: 否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