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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江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第一 卷

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适用于公开招标)

 通江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通江县入河排污口规范化建设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通发改【2023】247、通发改【2025】144号、通发改【2025】339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  ,项目业主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通江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由  通江县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通发改【2023】247、通发改【2025】144号、通发改【2025】339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新弘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通江县;

        2.2建设规模:设立入河排污口标识牌50块,规范设置监测采样点32个,安装计量监测系统22套,建设视频监控系统24套,建设在线监测系统22套及永安镇碧溪社区污水管网及化粪池建设:

       2.3计划工期:54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示全部内容;

       2.5 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2.6标段投资:2027.11万元;

       2.7 本项目采用中标候选人评定分离机制确定中标人。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条件: 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年01月01日 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  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投资额不低于500万元的市政工程类施工业绩 。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

 ☑ 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 (注册专业)(级别) 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 1 (具体数量)标段投标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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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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