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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萍乡市经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招标公告(网)
招标投标格式文本二
江西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赣建萍开招字[2025]第14号
招标条件及工程基本情况
招标人 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工程名称 萍乡市经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
工程地点 项目位于江西省萍乡市安源区武功山中大道聚龙公园内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 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经济发展局
立项批文号 关于萍乡市经开人民医院医养结合服务能力提升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 : 萍开发改字(2025)142号
项目编码 2402-360399-04-01-595420
建筑规模 建筑面积:19500.00平方米,地下面积:平方米
层数:层,高度:米
长度:米,跨度:米
路面宽度:米,直径(管径):米
断面面积:平方米,其他:
项目总投资 12999.84万元 本工程投资 86391409.23元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资金已落实 100.0%
工程类别 房屋建筑工程-民用
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 设计:项目施工图设计(配合图审)及相关后续服务,包含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消防、绿建及室外管网附属工程。 施工:施工图设计范围内所有单体建筑工程、土方及支护工程,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
投标(申请)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投标人营业执照 经营范围应该符合招标要求
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 具备[施工总承包·建筑工程·建筑工程三级]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业绩 1.施工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施工方)须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0个月内实施过建安工程费达到4285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类施工业绩。 2.设计业绩要求:投标人(或联合体设计方)须提供一个开标当月前(不含开标当月)60个月内实施过建安工程费达到4285万元(含)以上或总建筑面积9750平方米(含)以上的建筑工程类设计业绩。
项目负责人 具备[注册二级建造师·建筑工程]等级,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B类)证书
项目技术负责人 /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 拟派施工员(土建工程)、质量员(土建工程)、材料员、资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均具有有效上岗证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是否联合体投标 采用联合体投标,应满足以下要求 采用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2.资格审查时应提供有效的联合体协议书,由联合体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联合体协议书,证明其牵头人资格,全权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参与本次投标。3.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申请人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申请人确定资质等级。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类似工程业绩指标(名称及数值) /
其他要求 本招标公告若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均以招标文件为准。 1.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采用工程总承包(EPC)模式进行公开招标;2.投标人资质要求:设计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含)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施工资质: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投标时无在建项目;设计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关键岗位人员:拟派土建施工员、土建质量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标准员、资料员持有有效上岗证书,专职安全生产管理员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本项目接受联合体,联合体数量不超过2家,如为联合体则牵头人须为施工单位;其他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3.投标单位对本项目提出异议的方式: ①招标单位联系方式:萍乡市经开人民医院 黄其光 19079989275;萍乡创新智慧城市运营管理有限公司 谢伟阳 0799-6658658 ②招标代理机构联系方式:萍乡成信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何盼15607996673 ③行政监督部门:萍乡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联系电话:0799-6782376 2.异议提出与答复: ①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②投标人对开标现场有异议的,应在开标过程中提出,投标人可将异议内容以书面形式提出并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上传至本项目不见面开标大厅‘开标异议文字提问’栏中;招标人在收到异议后即时在不见面开标大厅作出答复。 ③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按照“关于规范全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与投诉处理实施意见(赣建招〔2017〕13号)”的相关规定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按照“(赣建招〔2017〕13号)”相关规定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通过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系统作出答复。
招标文件、资审文件发布(获取),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资格预审)时间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25年12月1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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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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