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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县】 酉阳县双泉乡菖蒲村1组菖蒲溪下场口至箐口村5组老鹰坪道路硬化及安防工程
酉阳县双泉乡菖蒲村1组菖蒲溪下场口至箐口村5组老鹰坪道路硬化及安防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酉阳县双泉乡菖蒲村1组菖蒲溪下场口至箐口村5组老鹰坪道路硬化及安防工程 已由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酉阳发改农〔2025〕 6 3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双泉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自 酉阳县2025年车辆购置税收入补助地方资金预算(第一批)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 为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双泉乡人民政府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该项目的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双泉乡菖蒲村1组(菖蒲溪下场口)至箐口村5组(老鹰坪)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硬化双泉乡菖蒲村1组(菖蒲溪下场口)至箐口村5组(老鹰坪)主要干道 7.5公里(其中宽4.5米,厚度20厘米、C25 水泥混凝土、安防配套设施)

2.3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5331596.00元。

2.4 招标范围:招标人提供施工图所示全部路基、路面、桥梁、涵洞、交通安全设施及预埋管线工程

2.5 工期要求:21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3.2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是。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的实施方式:本项目整体面向中小企业。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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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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