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峰明樾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 (项目名称)设计施工总承包标段标段招标公告
1.1本招标项目江峰明樾Ⅰ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第二次)(项目名称)已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川投资备[2405-511400-04-01-943091]FGQB-0074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眉山瑞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眉山瑞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眉山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川投资备[2405-511400-04-01-943091]FGQB-0074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中建西南咨询顾问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2建设规模:该项目为商住小区建设项目,总占地面积约71395.65㎡(合约107.09亩)。总建筑面积约206050.03㎡。项目分两期建设,其中一期建筑面积约105154.25㎡,二期建筑面积约 100895.78㎡。建设主要内容包括:新建住宅、商业、地下车位、物管用房和养老服务设施、市政公园等。
2.3投资额:项目总投资约140000万元,本标段最高投标限价为 828493474.46元(其中施工最高投标限价为 814016399.35元,设计最高投标限价为 14477075.11 元)。
2.4招标范围:(1)设计:包括本项目范围内的施工图设计、后续设计配合工作、参加交(竣)工验收、资料归档并移交等内容;(2)施工:本项目施工图设计(含变更、改造)范围内的全部内容。
2.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1398 日历天(其中:设计 30 日历天,施工 1368 日历天)。具体开工/开始时间以发包人或监理人书面通知为准。
2.6工程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标准并通过审查,并满足施工需求。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满足设计要求,工程质量合格。
2.7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2.8 标段划分: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计划工期、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具备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施工单位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业绩要求:(本项为多选)
☑设计业绩要求:近年(2022-01-01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已完成不少于1(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单个项目建筑面积不少于 20万平方米的房屋建筑设计业绩。(如为联合体投标,则由联合体协议书中设计单位提供)。
□施工业绩要求:近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已完成不少于/(1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由设计负责人兼任☑由施工负责人兼任,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1.4设计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证书,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3.1.5施工负责人(建造师,下同)的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须为投标人本单位人员(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施工单位人员)。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人应为□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同时满足下列要求:施工单位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家数须不超过2家(其中施工单位不超过1家,设计单位不超过1家);联合体须符合有关联合体投标的规定和要求,并提交了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均由牵头人负责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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