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秀山县乡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治理工程项目已由 秀山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 秀山发改审〔2023]29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
建设资金来自 申请中央专项资金和地方(市级和县级)配套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秀山秀兴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 秀山县官庄街道、龙池镇、清溪场街道。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 建设化粪池525座,配套管网15810m;建设生态缓冲带39600㎡;生态受损区修复,建设人工湿地27000㎡;应急防护工程,修建防撞护栏780m,应急池2座;设置隔离防护网1700m。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 2920.43万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 24605789.90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设计图图纸所示范围的全部内容,具体以招标人发出的工程量清单、答疑、澄清及补遗资料为准。
2.5 工期要求: 54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 24个月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否
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