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
GXLF项目钕玻璃片 (项目名称)材料采购 / 标段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本招标项目 GXLF项目钕玻璃片 (项目名称)已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发改高技【2025】810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国拨资金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激光聚变研究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材料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发改高技【2025】810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新华招标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成都高新区
2.2项目概况及规模:建设激光直接驱动实验平台及相关研究束线。
2.3建设工期:4年
2.4招标范围:本次招标采购1批钕玻璃片(含740件钕玻璃片及50件内包装箱)(具体见招标文件第五章供货要求)。
2.5交货地点:四川省成都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2.6交货期: 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完成实施方案和重要特性工艺控制方案评审;合同签订后8个月内,完成首批次20件产品具备交付条件,完成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厂检测,并按招标人要求出具检测报告;合同签订后9个月内,完成首批次20件产品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第二批次200件产品完成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厂检测,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24个月内,完成第三批次300件产品完成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厂检测,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合同签订后30个月内,完成第四批次220件产品完成产品生产加工和出厂检测,交付至招标人指定地点;完成全部产品交付并经招标人检验合格后3个月内完成合同验收。
2.7标段划分:钕玻璃片1个标段。
(说明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工期、标段划分和本次招标采购材料的名称、数量、技术规格、交货地点、交货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对制造商资质有要求的,应分别列出并注明),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2投标人业绩要求:
☑ 无投标人业绩要求。
3.1.3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 无投标材料业绩要求。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材料,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多种材料打包采购的,招标人应选择其中主要材料要求投标人提供授权,主要材料包括: 钕玻璃片
4. **
本公告详情仅供VIP会员或SVIP会员查阅,您当前权限无法查看完整内容,请先 登录 或 注册 ,办理会员入网事宜后按照后续流程参与投标!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上一篇 GXLF项目测量取样系统
下一篇 GXLF项目频率转换及传输聚焦系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