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大渡河金川县安宁镇广法寺甘牛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大渡河金川县安宁镇广法寺甘牛段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名称)已由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5〕275 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中央预算资金及地方配套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金川县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金川县发展改革和经济商务信息化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金发改经信行审〔2025〕275 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窗体顶端
2.1标段划分:勘察设计1个标段
2.2建设地点:金川县
2.3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新建护岸 1889.5 米,共分为 3 段,第一段新建护岸 349.1 米,第二段新建护岸 684.4 米,第三段新建护岸 856.0 米。
2.4服务期限:30 日历天
2.5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设计服务及后续服务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 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乙级及以上资质。
3.3 业绩要求: /
3.4 本次招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成员应为独立企业法人,由具工程设计水利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家数不得超过2家;(2)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由联合体各方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3)联合体中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投标:(4)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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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