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适用于公开招标、未进行资格预审)
沙湾区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一阶段) (项目名称) / 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 沙湾区2025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一阶段) (项目名称)已由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乐沙发改投[2025〕23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 建设资金来自 政府投资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乐山市沙湾区水利服务中心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一阶段 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乐山市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 乐山市沙湾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乐沙发改投[2025〕23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建设地点:沙湾区各镇(街) 。
2、建设规模:沙湾区 7 个镇 21 个村,共计 3450 户 14264 人,涉及沙
湾镇、踏水镇、太平 镇、葫芦镇、福禄镇、牛石镇、铜河街道。
3、建设内容:新建 7 座机井、4 座辐射井、9 座加压泵站、39 座水池、
入户管 2879 户,水处理设备 30 处,管网 118.56km,管网配套镇墩、各
类阀井等附属设施。
4、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5、标段划分:施工 1 个标段;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建设内容、计划工期、标段划分等)。
2.2 招标范围
1、标段名称: 沙湾区 2025 年农村供水工程提质增效项目(一阶段);
2、 招标范围: 本项目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全部施工内容;
3、合同计划工期: 240 日历天。
(简要说明本次招标标段名称、招标范围与内容、合同计划工期等)。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 资质,近 3 年( □ 已完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 □ 已完工的或正在施工的或新承接的) 1 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指: 近 3 年(2022 年 1 月 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或正在施工的 1 个单项 合同金额不低于 1000 万元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业绩 ,(已完工业绩时间以完(竣)工验收鉴定书时间为准。正在施工业绩时间以监理发出的开 工通知(开工令)中载明的开工时间为准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合同标段中的 1 个(具体数量)合同标段投标。招标人 不允许 投标人拟派的同一批项目主要人员(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在 2 个及以上标段任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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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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