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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优先监管地块管控项目
工程总承包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QTQT0201G251107001001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优先监管地块管控项目 按已办理的《企业投资项目备案承诺书》2510-230206-04-01-282176号文件批准建设实施,招标人为黑龙江省鹤城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并采取评定分离方式确定中标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富拉尔基区黑龙江黑化集团有限公司优先监管地块管控项目
2.2建设地点:富拉尔基区
2.3建设规模:对黑化地块污染扩散区域进行扩散区调查、地下水修复管控
2.4计划工期:补充调查及设计服务期限:45日;施工工期:2026年1月23日至2026年11月30日,共312日历天。(以合同签订工期为准)
2.5招标范围:本项目为EPC工程总承包;包含补充调查,施工图设计,修复管控工程措施,风险管控运行服务等有关的全部工作,并通过相关部门的效果评估。
2.6质量要求:
设计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省市现行设计规范、规程、规定的合格标准;
采购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验收合格标准;
施工质量标准: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以及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 / 个标段。
2.8最高投标限价或合同估算价:1818万元(其中修复管控工程措施费:1722万元;设计:20万元;补充调查:7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同时要求潜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设计资质要求: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污染修复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施工资质要求: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二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3.3本次招标 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牵头单位必须为 设计单位,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1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2名。联合体成员需具备公告 3.1 条件。
3.3.2 作为联合体投标的,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必须附有联合体协议书。
3.3.3 联合体协议书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A、联合体成员共同授权一名成员作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牵头人负责联合体在本项目的投标活动中与招标方的联系工作;
B、明确联合体成员各方在本项目中的责任和义务;
3.3.4 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5工程总承包单位不得是工程总承包项目的代建单位、项目管理单位、监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招标代理单位,否则投标无效。
3.6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1项与发包工程相类似的设计、施工或者工程总承包业绩。(类似项目是指:建设用地地下水(或含地下水)污染治理工程)
3.7信誉要求: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拒绝参与投标,公示期内招标人对投标人信誉情况复核。
3.7.1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列入“黑名单记录”的,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 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投标人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以“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公布的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2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派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及施工项目负责人(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日)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本条“行贿犯罪记录”是指存在行贿行为并被判有行贿罪的记录),以“中国裁判文书网” (http://wenshu.court.gov.cn/)网站公布的判决结果为准(提供投标截止日前上述网站查询截图,截图应体现时间);
3.7.3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在招投标活动中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的(注:招标人可根据项目实际选择性提出);
3.7.4 2022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之日前投标人有出租、出借资质;违法转包、挂靠;违法分包行为的;
3.8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要求( 可 兼任 设计项目 负责人):
3.8.1 须为本单位(或联合体牵头单位成员)在职人员取得相应工程建设类注册执业资格,包括注册建筑师、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注册建造师、注册监理工程师或取得注册环保工程师。熟悉工程技术和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知识以及相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相应的项目组织实施能力,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8.2 须担任过与拟建项目相类似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设计项目负责人或施工项目负责人或项目总监理工程师;
3.8.3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工程项目担任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施工项目负责人。
3.9施工负责人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担任项目负责人,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聘用合同。施工负责人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按照《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要求执行。
施工技术负责人要求:应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类职称。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
3.10设计负责人要求:须具备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提供本单位为其连续缴纳近 3 个月(2025年7月至2025年9月)的社保缴纳记录证明。如退休,提供退休证及返聘合同。其他设计人员要求:环保专业2人:须具备环境保护相关专业中级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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