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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2026年-2027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室内分布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2026年-2027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室内分布施工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本招标项目为2026年-2027年中国铁塔新疆分公司室内分布施工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8-16-04A-2025-D-F-D29293】),招标人为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铁塔智联技术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公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由招标人自筹,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1. 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1)传统无源室内分布(含室分外引)系统施工涉及站址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协调、馈线布放、天线安装、无源器件安装、设备安装、设备用电引入、天线支撑物安装、合路器及以下的室内分布系统联络缆的布放等]、开通、系统性能测试(覆盖性测试)、竣工报告编制(含测试报告)、验收、保修等服务,并配合工程设计、项目监理以及工程审计。

(2)WIFI等室内信息拓展业务(含园区)施工涉及站址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协调、光纤或网线布放、设备安装、设备用电引入、天线支撑物安装等]、开通、性能测试配合、竣工报告编制(含测试报告)、验收、保修等服务,并配合工程设计、项目监理以及工程审计。

(3)新型有源室内分布(含室分外引)系统施工涉及站址的工程施工[包括但不限于站址协调、光纤或网线布放、设备安装、设备用电引入、天线支撑物安装等]、开通、性能测试配合、竣工报告编制(含测试报告)、验收、保修等服务,并配合工程设计、项目监理以及工程审计。

(4)运营商局前井到设备间光缆布放、交接箱安装,由运营商自己施工的现场协调、性能测试配合等。

1.2招标预估规模:14123万元(含税)。

1.3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7年12月31日。

1.4本次集中招标采用混合招标的方式,划分为7个标段,具体标段及份额划分如下:

标段

区域

份额

实施区域

各份额预估金额(万元)

合计预估金额(万元)

中标人数量(个)

标段1

乌鲁木齐

份额一

50%

天山区、头屯河区、沙依巴克区

1806.50

3613.00

3

份额二

30%

米东区、水磨沟区

1083.90

份额三

20%

新市区、乌鲁木齐县、达坂城区

722.60

标段2

喀什、克州、巴州

份额一

63%

喀什、克州

1549.80

2460.00

2

份额二

37%

巴州

910.20

标段3

阿克苏

份额一

60%

阿克苏市、温宿县、坷坪县、阿拉尔市、乌什县、阿瓦提县

1350.00

2250.00

2

份额二

40%

库车市、拜城县、沙雅县、新和县

900.00

标段4

昌吉、阿勒泰、奎屯、石河子、乌苏、沙湾

份额一

64%

昌吉、阿勒泰

1164.80

1820.00

2

份额二

36%

奎屯、石河子、乌苏、沙湾

655.20

标段5

伊犁、博州

份额一

100%

伊犁、博州

1560.00

1560.00

1

标段6

克拉玛依、塔城、哈密、吐鲁番

份额一

66%

克拉玛依、塔城

937.20

1420.00

2

份额二

34%

哈密、吐鲁番

482.80

标段7

和田

份额一

60%

和田市、和田县、于田县、民丰县

600.00

1000.00

2

份额二

40%

墨玉县、洛浦县、策勒县、皮山县

400.00

合计

14123.00

14123.00

14

本项目允许投标人同时中标的最多标段数为2个。

1.5计划工期:

自甲方下达订单之日起,根据站点覆盖面积确定施工单位施工工期要求:

站点覆盖面积在1万平米(含)以下:需要施工单位在14天内完成分布系统安装;

站点覆盖面积在1万平米以上5万平米(含)以下:需要施工单位在21天内完成分布系统安装;

站点覆盖面积在5万平米以上10万平米(含)以下:需要施工单位在28天内完成分布系统安装;

10万平米以上、特大型、特殊站点:施工单位需要提前和铁塔公司进行沟通站点分布系统安装进度。

1.6实施地域:新疆16个地市。

1.7质量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8技术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技术规范书要求。

1.9承包方式:包工部分包料。

1.10保修期:终验合格后24个月。

1.11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无源室内分布系统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40%;有源室内分布系统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60%;室分外引报价折扣最高限价为95%。投标报价超过最高投标限价的,否决其投标。

2. 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非法人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同一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不同分支机构,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投标人应承诺中标后向招标人开具符合国家要求的增值税专用发票。

2.3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资质:

(1)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通信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注:如投标人已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有关建设工程企业资质证书换领和延续工作的通知》(建办市〔2023〕47号)、《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设工程企业资质管理制度改革方案的通知》(建市〔2020〕94号)的规定换领相应专业等级资质证书,则按照相应资质管理规定和资质标准认定投标人资质。

2.4投标人针对响应标段至少应同时配置以下人员:

(1)企业主要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证);

(2)项目负责人1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3)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人:具备通信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

(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的低压电工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高处安装、维护、拆除特种作业操作证1人。

注:①各标段之间企业负责人可以复用;②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各标段之间不得复用,如涉及复用按照标段1至标段7的顺序进行计取(例如标段1和标段2复用,复用人员仅在标段1中认可);③应提供人员的有效的身份证、资格证书等扫描件。④应提供人员2025年6月至投标截止之日任意连续3个月的社保缴纳证明,社保缴纳主体名称应是投标人或其分公司(母公司或子公司不予认可),社保缴纳证明应有明确的起始时间和截止时间信息,否则不予认可;如人员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无须提供社保缴纳证明。⑤人员资格证书中涉及注册/所在单位的应与投标人一致,否则不予认可。⑥1人同时具备多个证书按1人计算。

2.5投标人应提供2022年1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前(不含招标公告发布当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同类业绩,业绩累计含税金额应不少于200万元。

同类业绩是指:室内分布(传统无源、新型有源)系统工程施工/室内分布系统集成施工/信息系统集成服务/无线通信设备安装工程。

业绩证明材料:①应提供合同关键页,合同关键页包括合同封面、合同标的内容、合同金额(如有)、合同签订时间、合同签字盖章页。②应提供合同对应的发票。③每份合同至少提供一张发票在“国家税务总局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查验截图。

业绩认定原则:①业绩金额认定原则:以发票含税累计金额为准。②业绩时间认定原则:以发票时间为准。③发票认定原则:发票开具时间须晚于对应的合同签订时间,且早于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时间;发票为未冲红发票;发票须体现与合同的对应关系(发票备注栏中备注有对应合同的合同编号或合同项目名称,或由对应合同甲方出具的能够证明发票与合同对应关系的证明文件等)。④其他认定原则:未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证明文件或业绩证明文件提供不全或模糊不清或无法判断为同类业绩的,视为未提供。

2.6控股及管理关系:

(1)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

(2)投标人的股东为自然人,且完全一致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投标人的高级管理人员(包括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公司董事长、公司副董事长、公司总经理、公司副总经理、公司总会计师/公司财务总监)为同一人或者存在交叉任职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7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除外;

(3)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0)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1)进入清算程序,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2)在最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三年)内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重大工程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的;

(13)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4)在最近五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前五年)内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15)被最高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为准),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16)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全国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禁止交易企业名单”的;

(17)被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及上级单位列入同类服务的“中国铁塔全国级或公司级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级供应商黑名单”,且本项目在禁止参与范围内的。

(18)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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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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