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公司长山分公司2026年脱硝用液氨直接采购采购公示
一、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项目概况: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1号机组(660MW)锅炉脱硝工艺,采用以液氨作为还原剂去除烟气中的氮氧化物的方式进行脱硝,液氨来自于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化厂”),我公司与化厂仅一墙之隔,双方共同建设液氨输送管路,化厂生产的液氨通过管路直接输送,能够满足我公司生产实际需求。
采购范围:液氨预估采购量为1700吨,实际采购数量以合同期内实际发生为准。
二、采购方式采用直接采购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依据吉林公司长山分公司1号机组(660MW)锅炉脱硝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中机中电设计研公司2013-12)中设计参数要求,长山公司采用无液氨罐的氨站蒸发系统,因未设置液氨罐,不能使用车载液氨,只能通过管道获取液氨,液氨通过管道输送,品质较高,脱硝效率高,且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是唯一能够通过管道输送液氨的厂家。符合《中国大唐集团有限公司采购管理规定》(大唐集团制〔2024〕27号)第二十四条第五点“有效供应商有且仅有1家”的规定。故拟与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实施直接采购。
三、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名称:中化吉林长山化工有限公司
四、公示的期限
2025-10-20 18:06至2025-10-27 17:00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长山热电分公司
地址:吉林省松原市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长山镇
采购代理机构: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沈阳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沈阳市和平区乐岛路96号
联系人:李利明
电话:024-23276347
电子邮箱:liliming@cweme.com
六、提出异议、投诉的渠道和方式
接收单位:中国水利电力物资武汉有限公司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电话:4008886262-3
采购业务异议、投诉路径:登录大唐集团电子商务平台(https://www.cdt-ec.com)后在平台首页-菜单栏-“异议投诉”-“异议投诉提交”-采购异议投诉栏“异议提交”中提出书面异议。
七、监督部门
本项目的监督部门为:大唐吉林发电有限公司供应链管理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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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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