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一流城市电网建设——江汉区电力通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顶管施工劳务分包
(招标编号:PC-0923-2025B0020)
1. 招标条件
本项目 江汉区电力通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 已由武汉市江汉区建设局以江建初设【2022】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武汉市江汉城建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电建铁路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 顶管施工劳务分包 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地点:湖北省武汉市江汉区新湾四路、常青一路
2.2项目建设规模:新湾四路,d3500电缆隧道长度约0.34km。常青一路,d2700电缆隧道长度约0.03km,d3500电缆隧道长度约1.8km。
2.3项目建设工期: 365日历天,开工日期:以监理开工令为准 。
2.4招标范围: 江汉区电力通道工程(一期)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顶管施工劳务分包:混凝土后背墙制作拆除,配合钢筋混凝土管的下管、对接与接口处理,防水施工、中继间安装、管内配合人工掘进,顶进过程中配合测量与纠偏操作,以及触变泥浆压注减阻、压浆孔封孔等工作。详见招标清单。
2.5本招标项目标段/标包划分: 一个中标人且为一个标段
2.6 其他补充(如有):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资质、业绩、项目主要负责人满足下述要求,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及履约能力。
3.1.1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施工劳务资质,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上,注册资本金不小于300万元人民币;
3.1.3业绩要求:有类似工程的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1.4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人企业信用无行政处罚、经营异常或严重违法失信等不良记录,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失信企业名单及未被列入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禁用承包商名单。
3.1.5项目主要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中级职称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并有三年及以上项目管理经验。
3.2 其他要求: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给予经济补偿。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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