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价采购公告
采购项目编号:POWERCHINA-0109-250187
受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中国水利水电第九工程局有限公司采购与招标中心(以下简称“采购机构”)以公开竞价方式采购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施工项目所需的标准砖、透水砖货物,计划使用项目工程款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支付,报价方式为二次报价。现将有关报价事项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广州市海珠区及荔湾区。主要内容包括:本工程对广州市珠江后航道白蚬壳码头下游段、广摩地块段、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堤防加固、达标整治,品质提升,全长为1821m,1级堤防,防洪(潮)标准为200年一遇。其中白蚬壳段整治长度为115m,广摩地块段整治长度为96m,广船国际至医药港段整治长度为1610m,堤顶高程为4.15m。
二、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1、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材料名称 |
型号 |
数量 |
备注 |
|
1 |
标准砖 |
240*115*53 |
m³ |
396 |
2.技术参数详见附件图纸 |
仿石透水砖 |
60mm厚 |
㎡ |
15234 |
备注:以上采购数量仅供参考,最终以实际发生量为结算依据。若因投资计划、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投资规模、工程量或供货品种、供货时间发生较大规模改变,采购数量及采购品种会做相应调整。致使某种材料取消或材料实际供货与招标规格、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供应商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三、采购要求
1.本次采购为整体采购,供应商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的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费用:出厂价(包括材料出厂前所进行检验费)、运到需方指定卸货地点的运杂费(含装车费、运费、过江过桥过路费等)、现场卸车费、场内二次中转费、4个不同施工场地的分散卸车费、因材料不合格返工的劳务费和损失费、保险费、管理费(包括销售费、服务费、财务费)、利润、所有风险金及税金等交货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报价方式采用二次报价,第二次报价即为供应商最终报价,未提供第二次报价的供应商,以该供应商第一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供应商第二次报价无需上传完整的报价文件,仅提供报价表即可。
2.竞价报价要求:
本次报价为固定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不予调价。
3.质量要求:
标准砖质量符合标准GB/T21144-2023,透水砖质量符合GB/T25993-2023标准要求。供货方承诺外观尺寸符合设计要求,材料送检合格。如遇国家或行业标准更新,以最新标准为准。另外,必须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安全、环保、职业健康要求。
4.验收:
货物运送到工地现场由供方负责卸车,并会同有关人员进行检验,检验方式为:外观尺寸、数量核对、实验室现场取样检测及抽样复检。交货时采购人对货物的数量、外观进行检查,同时实验室现场取样检测的货物按规定抽样实施复检。采购人对货物的签收不视为免除供应商的质量责任、缺陷责任。
供货时必须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出厂合格证》和《产品检验报告单》等技术资料。
5.其他要求:为配合在广州市举办的第十五届全国运动会,根据项目工期和施工计划,凡参与本次竞价的供应商报名后,把符合根据采购文件中的质量、技术标准、设计要求的标的物送样到广州市荔湾区汇盛路幸福湾旁水电九局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施工项目部确认,联系人:胡伟,13650863216,并将双方确认签字盖章的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附件进行上传。
交货地点:广州市珠江后航道堤防加固工程项目施工现场。本项目涉及珠江两岸共4个不同施工地点(见附件),交货地点含二次中转,同一车货涉及珠江两岸不同点交货,以上均由供货商负责。
合同签订起7天内开始供货,至合同履约结束,具体供货要求按需方工程施工计划分批次供货。
六、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先货后款,按实结算。供应商每次请款需根据甲、乙双方签字、盖章确认的结算金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收到发票6个月内支付到结算对账价款总额的95%,剩余5%为质保金,质保期为三个月(从最后一批货物供货结束开始计算,质保期满后6个月内支付质保金)。质保期到期后支付5%质保金,因乙方办理结算及提供发票不及时造成当月未挂账则推迟到次月挂账,付款时间顺延。
2.收款收据、委托:乙方应根据甲方财务要求,开具收款收据及付款委托书,并提供扫描件及原件。
3.若因建设单位资金调配等原因,导致甲方延误支付约定的支付款项,乙方应给予甲方45个工作日的延期付款宽限期,宽限期内不视为甲方违约,宽限期内不计利息。
七、评审办法
1.本次评审采用经评审的最低价法。
2.遵循的原则:采用有限数量评审制。
2.1当供应商数量等于或少于5家时,对所有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2.2当供应商数量多于5家时,首先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选取从低到高的前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评审;若有“否决竞价”的,按照报价从低到高顺序依次递补,以保证进入评审的供应商数量满足5家。
2.3对进入评审环节的5家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按照经修正后的评标价进行评审。
2.4未进入评审环节的供应商,不再进行详细评审。
3.供应商只需要在线递交已逐页盖章的响应文件的原件扫描件或电子签章文件,不需要递交纸质版响应文件。
八、其他
响应保证金:
1.是否收取保证金:是。
2.保证金收取金额:壹万元。
3.收取方式:采用采购平台在线收取,系统自动分配保证金收款虚拟账号。
4.保证金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达。
5.保证金不接受个人账户转账,必须公对公且缴费账户名称与供应商名称一致。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银行汇款到账时间,确保其在响应截止时间前到账,超过截止时间到账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合同5日内,向未成交的供应商和成交人退还响应保证金。
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响应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响应人在竞价有效期内撤销响应文件;
(2)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采购人提出附加条件,或者不按照竞价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
(3)响应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4)响应人之间相互串通的。
九、报价时间及报价方式
报名截止时间:2025年8月19日 17:00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 10:00
第二次报价截止时间:2025年8月21日 17:00
报价格式:见《报价文件》
十、供应商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法人,具有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供应商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供应商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截图或银行证明资料,并提供承诺书)。
3、供应商应具有同种类产品供货合同业绩,近三年(2022年至今合同不少于2个,单项合同金额100万以上(附合同扫描件或中标通知书)。
4、本次竞价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加。
5、生产厂家及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
6、供应商应具有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能力(提供一般纳税人证明或发票样票),发票执行一票制结算。
十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 登录 或 注册 ,联系工作人员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获取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及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邮 箱:zhangsheng@zgdlyzc.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