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品化验室主要设备仪器及设施物资采购设备招标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08-3-158)
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吐鲁番100万风电场油品化验室主要设备仪器及设施物资采购设备招标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吐鲁番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2.3 标段划分: 华能新疆公司吐鲁番风电公司吐鲁番100万风电场油品化验室主要设备仪器及设施物资采购设备招标
2.4 交货地点: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托克逊县华能吐鲁番市100万千瓦风电场红河谷汇集站西侧库房前
2.5 交 货 期: 主要设备仪器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0日内完成供货;设施物资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完成供货。
2.6 招标范围: 根据油品检测项目,采购符合要求的检测设备和化验室设施,含油品化验室检验检测仪器,以及实验操作台、通风柜、气瓶柜等设备设施61项,包含设备、设施的供货以及安装调试等所有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2)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自2020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具有1项化验室或实验室检测检验设备供货业绩,且单项合同金额不低于100万元,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至少包含首页、签字盖章页、服务内容、合同金额页、合同签订日期等关键内容),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
(5)其他条件:无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8月11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18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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