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HNZB2025-07-3-455)
项目所在地区:黑龙江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汽、柴油框架采购招标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鹤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黑龙江省
2.2 规 模: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汽、柴油框架采购招标项目
2.3 标段划分: 华能黑龙江分公司鹤岗电厂汽、柴油框架采购招标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 黑龙江省
2.5 交 货 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
2.6 招标范围: 详见技术规范书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为华能集团供应商库内合格供应商,且未处于暂停参加采购活动的处罚期限内,满足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
(供应商参与业务的权限:一级供应商分为一级集采供应商和总部部门供应商。一级集采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范围内所有单位提供采购服务;华能集团总部部门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总部部门提供采购服务。二级供应商可向华能集团所有二级单位及其所辖企业提供采购服务。非库内合格供应商有意愿参加库内公开招标的,按照华能供应商入库流程申请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可有资格参加库内公开招标采购活动)。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专用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提供以下资质:①成品油批发经营批准证书或成品油零售经营批准证书(以营业执照项目为准);②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范围含汽柴油)。
3.2.2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至少1项单项合同不少于200吨的汽柴油销售业绩,需附合同业绩复印件(合同至少包括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否则该业绩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本次招标接受代理商投标,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产品生产厂家销售公司的授权证明文件,同时提供产品授权方的3.2.1专用资质要求的相关证明文件。如果产品授权方和其代理商同时投标的,只接受产品授权方商的投标,如果两家及以上代理商为同一授权方同时投标,且两家或两家以上具有有效授权的,以提供的有效业绩累计金额多者有效,有效业绩累计金额相同时,以最先获取招标文件者有效。
3.2.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7月30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08月06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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