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气东输项目管理中心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基本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西气东输项目管理中心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项目编号:TC258708M
招标人:国家管网集团联合管道有限责任公司西气东输分公司
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所在行政区域:西气东输各分公司指定地点
标段数量:1
项目规模: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西气东输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健康关怀的通知》(安全环保【2022】15号)“在重点场所(办公楼、公寓、基层站场等)安装体外除颤仪(AED)急救设备”以及《关于发布有关优化提升健康管理工作典型做法的函》(安全环保函【2024】34号)“配置医疗救护设备及药品”等有关要求,确保员工在突发心脏骤停情况下,及时有效使用AED开展急救,争取急救时间,降低伤亡风险,提升员工的安全保障水平,本次需采购AED自动体外除颤器165套。
西气东输项目管理中心AED自动体外除颤器采购项目
标段编号:PAC-XQDS-25060533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文件获取开始时间:2025-07-25 18:00:00
文件获取截止时间:2025-07-31 18:00:00
文件发售金额(元):300(按项目收费)
开标时间:2025-07-25 11:30:00
*开标方式:线上
标段内容:2.1项目概况及总体要求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保障人民健康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西气东输分公司根据集团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员工健康关怀的通知》(安全环保【2022】15号)“在重点场所(办公楼、公寓、基层站场等)安装体外除颤仪(AED)急救设备”以及《关于发布有关优化提升健康管理工作典型做法的函》(安全环保函【2024】34号)“配置医疗救护设备及药品”等有关要求,确保员工在突发心脏骤停情况下,及时有效使用AED开展急救,争取急救时间,降低伤亡风险,提升员工的安全保障水平,本次需采购AED自动体外除颤器165套。
2.2 招标产品范围
供货清单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详见技术规格书 套 165 /
2.3 实施或交货地点
西气东输各分公司指定地点(以实际需求为准)。
2.4 交货期
2025年9月30日前(以合同签订具体日期为准)。
2.5 标段划分
本项目不划分为标段。
2.6 最高投标限价
410.19万元(包括13%增值税及其他相关税费、设备及相关配件、辅件的价格、运输费、保险费、装运费以及指导安装及调试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
序号 物资名称 单位 数量 单价限价(含税,元) 金额(含税,元)
1 AED自动体外除颤器 套 165 24860 4101900
2.7 质保期
设备到货验收合格后整机质保10年。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3.2资质要求
3.2.1本项目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2.2投标人须是有能力完成招标货物系统设计、集成、售后服务及培训等全过程工作的制造商,或由上述制造商授权的代理商,制造商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不能同时参与投标。
3.2.3代理商可以是制造商授权的区域或行业的代理商,并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授权函,同时需提供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授权函,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必须出具声明,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下列承诺:
①投标文件中技术部分已被确认;
②投标文件中交货期已被确认;
③制造商负责技术服务,或提供对投标人技术服务的授权和服务支持;
④投标文件中货物来自原产地已被确认。
⑤承诺负责签署合同的技术附件(即,合同技术附件必须由制造商授权人以制造商的名义签署)。
3.3财务要求
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 2024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成立时间不足一个财务年度的,须提供公司出具的当年财务报表),或提供2024年度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扫描件(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如为事业单位,仅需提供近一年度(2024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或同等)和现金流量表(或同等)扫描件(所提供报表需加盖财务章或者公章)。未按要求提供资料,或根据所报上一财务年度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测算该投标人为资不抵债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已移出的按照未列入执行)。
3.4.3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
3.4.4 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近三年),投标人没有重大的质量、安全、环境事故。
3.4.5没有招标人禁止其投标的处理决定,未被招标人列入承包商黑名单。
3.5业绩要求
3.5.1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业绩,近5年(2020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经营活动中无不良记录,产品无不良应用记录(提供承诺书);
3.5.2投标人应至少提供近3年(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AED(自动体外除颤器)的销售合作案例,仅限与本次参加我司投标产品品牌一致的AED销售案例。
要求:
(1)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2)需提供合同或协议扫描件,合同扫描件中应包含关键页(包括但不限于封面、商品品牌型号、商品数量、字盖章等),如合同或协议中未体现销售数量,需提供合同或协议有效期内订单和发票;
(3)合同扫描件应清晰可辨,方可认定为有效业绩; 未满足上述要求的业绩为无效业绩。
3.6其他要求
3.6.1应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3.6.2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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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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