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昆明市盘龙区小密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六期项目经理部
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密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六期项目经理部 招标人为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昆明市盘龙区市政基础设施建设管理处 ,出资比例为 100%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石渣、级配稳定碎石混合料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中交三公局第二工程有限公司昆明市盘龙区小密村、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六期)施工项目位于云南省昆明市盘龙区龙泉街道。项目共包含5条市政道路,横一路a线、横一路b线、纵一路a线、纵一路b线、龙源路(东干渠-龙溪路)。合同造价35256286.23元,合同工期273日历天。主要工程包括挖方8.1万方(不含管沟)、填碎石土2.7万方、CFG桩5万米、水泥稳定碎石1.4万平、沥青混凝土路面1.4万平、人行道砖1.1万平、路缘石6870米、雨水管1692米、污水管1249米、雨污水井137座、标记标线4053平、标志板207块、中杆照明灯80套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或供应经验的企业,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资质条件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经国家工商、税务机关登记注册,符合项目经营范围,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许可经营的产品,必须要有相关合法、真实、有效的许可证或代理授权;
供货业绩要求:具备良好的供货能力,具有类似项目混凝土供货业绩。
履约信用要求:无不良履约记录、未列入工程所在地质量监督部门和中国交建、中交第三公路工程局有限公司企业黑名单。因质量原因被交通部质监站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生产厂家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有依法纳税的良好记录。
(4)其他要求:必须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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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晟
手 机:136211828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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