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润滑脂车间330线7台生产釜采购(三次)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润滑脂车间330线7台生产釜采购(三次)
项目编号:ZY24-SH09-WZ1006CC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润滑脂车间330线7台生产釜采购(三次)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委托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润滑脂车间330线7台生产釜采购(三次)
2.2项目概况: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根据生产需求,现需要采购7台新生产釜,其中1台5m3不锈钢接触釜,2台6m3碳钢中间釜,4台8.5m3碳钢中间釜,用以更换已停用的老旧生产釜。
2.3物资数量:7台新生产釜。
2.4交货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5日内完交付设备。
2.5交货地点:无锡中石油润滑脂有限责任公司厂区指定位置。
2.6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包,具体如下:
设备种类 |
数量(台) |
5m3不锈钢接触釜 |
1 |
8.5m3碳钢中间釜 |
4 |
6m3碳钢中间釜 |
2 |
2.7质保期:1年。
2.8最高投标限价:230万元(含税)。
2.9付款方式:
第一笔款:合同签字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3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20日内向乙方现金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预付款。
第二笔款:设备到现场5日内完成初步验收,初验合格且技术文件资料齐全,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4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现金支付合同总价款40%的进度款。
第三笔款:设备安装投运1个月无质量问题,运行效果满足技术指标要求或设备到现场2个月内,以时间先到为准,乙方向甲方提供合同总价款30%的增值税发票,甲方在30日内向乙方现金支付合同总价款25%的进度款。
第四笔款:质量保修期内设备运行正常或出现的问题乙方返修验收合格,质保期满后30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5%的质保金。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需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提供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制造许可证(第一类或以上)。
3.3投标人须提供:
3.3.1承诺书,承诺满足第五章“供货要求”中的所有内容(格式自拟,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3.2满足第五章“生产釜技术要求”中的:
(1)5m3不锈钢接触器图纸(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2)8.5m3碳钢中间釜图纸(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6m3碳钢中间釜图纸(加盖公章,不提供或不按要求提供的投标将被否决)
3.4 投标企业近三年(2022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生产釜的生产制造业绩,业绩合同内容应至少涵盖合同首页、合同签署页、以及合同信息页,并同时提供与合同对应的发票。
3.5 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3.5.1-3.5.2条由投标人提供截屏,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在2021年1月1日-开标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投标人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wenshu.court.gov.cn)查询截屏,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5.4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评标当日评标委员会现场核实并保留核实截屏)。
3.6 联合体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分包要求:不允许分包。
3.8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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