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步入式虚拟沉浸交互产品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5-11-2-201-01)
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
本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步入式虚拟沉浸交互产品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上海市。
2.2 规 模: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步入式虚拟沉浸交互产品采购项目,详见附件:项目技术规格书。
2.3 标段划分: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高温气冷堆步入式虚拟沉浸交互产品采购项目标段包1。
2.4 交货地点:上海市,华能核能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
2.5 交 货 期:暂定合同签订生效后1个月,具体详见附件:项目技术规格书。
2.6 招标范围:
供方需提供先进技术的裸眼混合现实设备,采用工程化集成设计,在成像空间内使用集成一体化成像主体模块输出3D画面;设备集成立体投影和空间定位采集功能。支持体验者在不穿戴任何头戴式设备的条件下使用,仅以裸眼状态下就可以步入由四周立面+地面的360°完全图像覆盖的沉浸式体验空间。详见附件:项目技术规格书。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 没有处于被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
(2) 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范围和处罚期内;
(3) 在信用中国网站近三年没有串通投标或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处罚记录,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产品引起的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或重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4) 未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者严重违法企业名单;
(5) 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要求:无。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自2023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提供1项合同金额50万元及以上的虚拟沉浸交互产品供货业绩(提供相关合同影印件(含合同首页,能反映信息化服务、软件服务、虚拟现实技术服务、人工智能服务或混合现实技术服务等工作内容的关键页,签字盖章页等业绩证明资料),并同时提供结算增值税发票或阶段性收付款发票(事业单位可提供拨款凭证))。
3.2.3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3.2.4 本项目接受代理商投标。
获取时间:从2025年11月27日09时00分起至2025年12月03日17时00分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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