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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FDPE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微量水10套氧分析仪2套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FDPE 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微量水  氧分析仪(10套 2套)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FDPE 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微量水  氧分析仪(10套 2套)二次招标人为大庆石化工程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对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 FDPE 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微量水  氧分析仪(10套 2套)二次进行公开招标,现在邀请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此次投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产品范围:微量水、氧分析仪(10套、2套),详细技术要求见“微量水、氧分析仪询价书S10189.00-ZK536-49”。

投标人的投标总价应包括:13%增值税、设计费、材料费、制造费、检验费、指导安装费、指导调试费、指导开车费、技术培训费、现场服务费、开工会务费、文件资料费、包装费、备品备件(详见备件清单)和专用工具费用,至采购商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输费(车板交货)、保险费等一切费用;投标总价中还应包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由投标人(卖方)履行义务的全部费用(含一切税费)

2.2实施或交货地点:江苏省南通市通州湾江海联动开发示范区绿色化工拓展区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现场

2.3交货期或供货周期:2026年3月30日

2.4技术要求:详见附件供货技术要求。

2.5标段划分及各标段具体内容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名称(形式评审标准):与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资质证书一致

投标函签字盖章(形式评审标准):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章。由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由代理人签字的,应附授权委托书,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应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形式评审标准):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规定

备选投标方案(形式评审标准):除招标文件明确允许提交备选投标方案外,投标人不得提交备选投标方案

联合体投标人(形式评审标准):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资格评审标准):投标人具备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资质要求(资格评审标准):(1)投标人至少提供同类装置、同等规模的1套供货业绩。

(2)投标人为微量水分析仪系统、微量氧分析仪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财务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财务要求: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 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 3 年[2022 年、2023 年、202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 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

信誉要求(资格评审标准):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惩戒对象”;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应提供相关网站截图。

其他要求(资格评审标准):近3年(2022年、2023年、2024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未发生因为供方原因而出现未履行合同、延期交货、产品质量等问题导致被起诉的法律纠纷,否则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应提供无此类法律纠纷的承诺。

招标人的付款方式为:直开或背书转让的、商业承兑汇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电汇等。

投标人要求的预付款比例不得高于合同总价的30%(到货前的所有付款全都视为预付款),提供等额的预付款保函,否则其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招标人的付款进度要求:进度款为货到现场并验收合格后支付至合同总额的70%,交工资料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额20%的资料款,剩余10%作为质保金或等额质量保函;不接受该付款进度的投标人投标将被予以否决。

投标人需承诺如果中标,中标价格除因增值税税率变化进行调整外,不受币种汇率或物价上涨的影响,在整个合同期内不予调整。

投标人须承诺接到中标通知书后15日内返回设计资料,如未达到要求,商务合同执行中将扣除合同总额5%的货款。

招标人不接受未列入偏离表的任何偏离。

本次招标为固定单价合同,最终按设备制造图纸的实际重量和本次招标每台设备的投标单价给中标人进行结算。

投标报价(响应性评审标准):(1) 投标报价应包括国家规定的增值税税金,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增值税税金按一般计税方法计算。投标人应按“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在投标函中进行报价并填写分项报价表。

(2) 投标人应充分了解该项目的总体情况以及影响投标报价的其他要素。

(3)投标报价为各分项报价金额之和,投标报价与分项报价的合价不一致的,应以各分项合价累计数为准,修正投标报价;如分项报价中存在缺漏项,则视为缺漏项价格已包含在其他分项报价之中。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投标函中的投标报价总额,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表”中的相应报价。此修改须符合电子投标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有关要求。

(4)招标人设有最高投标限价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5)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投标人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响应性评审标准):(1)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2)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集团公司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3)投标人不得以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等对招标有影响力的单位和个人提供财务或者其他好处等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4)投标人不得以可能影响合同履行的异常低价竞标,也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

(5)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在 2020年 01月 0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投标内容(响应性评审标准):招标公告内招标范围项下的所有内容,包括对招标产品范围、实施或交货地点、交货期或供货周期、技术要求、最高投标限价,396.71万(含13%增值税、含运费)元等全部内容的响应。

交货期(响应性评审标准):交货期:2026年-3月30日前;

交货期不满足投标将被拒绝。

交货地点(响应性评审标准):蓝海新材料有限公司高端聚烯烃新材料项目FDPE 装置(溶液法辛烯共聚)施工现场。

投标有效期(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有效期:自投标截止日期起 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投标人须知规定天数的投标将被视作非响应性而予以否决。

投标保证金(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保证金的金额: 5 万元(大写: 伍 万圆整)

权利义务(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满足性或更有利于招标人的响应,否则,投标人的投标将被否决。

投标设备及技术服务和质保期服务(响应性评审标准):供货商所供货物的质保期为下列条件之一:

1、货物达到合同技术指标正常使用或达到合同技术指标连续无故障运行12个月;

2、因甲方或业主原因,货物未使用或运行,且货物到现场并经采购商外观和数量检验合格后24个月;

以上条件以先到者为准。在设计准确和正常运行的情况下,供货商应保证供货产品正常使用到安全使用年限。

技术支持资料(响应性评审标准):投标文件中应针对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中列明的技术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技术支持资料以制造商公开发布的印刷资料,或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的其他形式为准,不符合前述要求的,视为无技术支持资料,其投标将被否决。

*(2)(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分析仪液相介质测量带实时动态温度补偿,气相介质测量带实时动态温度和压力补偿;微量氧探头应带有实时动态温度补偿。

*(3)(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分析仪应采用电容法原理,微量氧应采用非消耗型电化学原理。

*(4)(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氧分析仪表制造商应至少提供1个自2018年1月1日以来在全密度聚乙烯装置中微量水、氧分析仪表的开车业绩,且单个合同供货数量不少于5个采样点。投标人须提供业绩表及业绩证明资料,未按照要求提供业绩表和业绩证明资料的业绩为无效业绩。业绩表应包括所供项目名称、合同号、所供产品名称及型号规格、数量、合同签订时间,供招标人核实。否则,该项业绩无效。

框架协议和战略协议不属于有效供货业绩。

业绩证明资料为合同关键页复印件【封皮、分项供货清单、双方盖章页】。

*(5)(技术关键条款):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法规、标准和规范。

*(6)(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氧分析仪系统系统的类型及选择应符合询价文件的要求。

*(7)(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氧分析仪系统系统的设计应符合现场环境条件,公用工程条件和防爆分区

*(8)(技术关键条款):微量水、氧分 析 系 统 应 提 供 4~20mA 输 出 和MODBUSTCP/IP(非冗余)通讯协议,分别传输到 DCS 系统和 AMADAS(分析仪表管理系统),卖方/设备制造商负责完成供货设备和AMADAS通讯调试。

*(9)(技术关键条款):卖方供货范围应遵从询价文件、技术协议和相关澄清的要求。

*(10)(技术关键条款):卖方应提供售后技术服务,包括微量水、氧分析仪系统及其附件的现场安装技术指导。

*(11)(技术关键条款):预处理系统管阀件材质不低于询价书要求。

*(12)(技术关键条款):供货周期满足买方交货时间要求。

*(13)(技术关键条款):投标人须承诺满足招标人关于数字化交付的要求,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的承诺书。

*(14)(技术关键条款):投标人须提交偏离表,若有偏离应在偏离表中提出,招标人不接受偏离表以外的偏离。投标人所提偏离与招标文件要求有重大偏差或不可接受的偏离,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中承诺,未列在偏差项中的内容视为完全满足询价书要求。

  以上资格要求均为关键条款,如不满足,投标将被否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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