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JX-2025-698
项目名称: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血管内超声系统、心肺运动试验测试系统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元):1100000
最高限价(元):200000,900000
采购需求:
标项一
标项名称:标项1: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血管内超声系统、心肺运动试验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第1包血管内超声系统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2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血管内超声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标项二
标项名称:标项2:新疆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血管内超声系统、心肺运动试验测试系统采购项目第2包心肺运动试验测试系统采购
数量:1
预算金额(元):900000
单位: 套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心肺运动试验测试系统采购。具体内容详见第五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2,合同签订之日起30天内交货并完成安装、调试、培训、验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标项一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的制造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标项2:本项目标项二专门面向中小企业,货物的制造商应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第四条规定的情形,且应当提供《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2】
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的,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经营资格;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投标人应具有合法的医疗器械生产资格;
投标人如为代理商,所投产品属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属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投标人如为制造商,使用自身生产的产品投标时,所投产品属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属第二类、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应具有《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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